大律師:公司夾份買六合彩可構成具約束力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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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一宗涉及政府部門員工的六合彩夾份爭議,令不少打工仔關注辦公室「夾份買彩票」到底是否受法律保障。報道指,食物環境衞生署街市現代化組員工為六合彩2.28億元金多寶頭獎夾份投注,其後中得頭獎半注、獎金逾3,000萬元,但負責購票的衞生督察據報要求分得1,000萬元,在同事拒絕後請假失聯,事件更被報警處理。
Key Points
- 事件涉及食物環境衞生署街市現代化組,多名員工為六合彩2.28億元金多寶頭獎共同夾錢購票。
- 該張彩票其後中得頭獎半注,合共可得逾3,000萬元,原本屬一筆足以改變參與者生活的大額獎金。
- 報道指,負責代為購票的衞生督察其後要求取得1,000萬元較大份額,與其他同事期望的分配方式出現明顯落差。
- 當其他參與同事拒絕其要求後,該名衞生督察請假並失去聯絡,令同事最終就事件向警方報案。
- 大律師盧偉雄表示,只要同事之間有真誠而認真的共同意圖,並曾商定夾款及中獎後如何分配,法律上已可形成具約束力的口頭合約。
- 在香港,不少公司、部門或工友之間都習慣在六合彩金多寶或頭獎累積較高時夾份投注,平日多靠口頭承諾、通訊紀錄或同事間默契處理,未必會事先簽署文件。今次事件之所以引起廣泛關注,正正因為它觸及一個常見但容易被忽略的問題:當彩金龐大到足以引發利益衝突時,原本看似輕鬆的同事合作,會否即時變成法律糾紛。
- 盧偉雄在回應有關問題時指出,關鍵不在於有沒有書面文件,而在於參與者之間是否存在清晰、認真及真實的共同意圖。 若各人早已同意會出資購票,亦曾談妥一旦中獎將如何分配彩金,即使只是口頭協議,法律關係亦可即時成立。 換言之,夾份買六合彩並非純屬「講信字」或道德責任,而是有可能構成可由法院處理的民事合約爭議。
- 他進一步指出,若被委託購票的人在中獎後拒絕依照原先協議分配彩金,甚至企圖獨吞或拖延支付,便可能構成違反合約,其他參與者可循民事訴訟追討應得款項。 這一點對不少習慣由一名同事統一收錢、代為下注的辦公室夾份安排尤其重要,因為真正的風險往往不在購票當刻,而在中獎後誰持有彩票、誰掌握兌獎主導權。
- 盧偉雄亦談到另一個常見情況,就是有參與者先口頭答應加入,之後才補回款項。 他表示,延後實際付款本身並不會令協議失效,只要能證明當事人原先確有參與夾份的共識,並非事後才臨時加入,該安排仍可能受法律承認。 這意味日後若出現爭議,對話內容、付款紀錄、訊息往來,以及誰曾被納入分配名單,都可能成為重要依據。
Why It Matters
對香港讀者而言,這宗個案提醒大家,辦公室夾份買六合彩即使沒有簽紙,也未必只是私人信任問題,而可能牽涉可追討的民事權利。若日後再有同類安排,參與者如何確認出資、保管彩票及預先講清楚分獎方式,將直接影響一旦中獎後能否減少爭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