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破12人偷貓集團 涉盜2700隻轉售食肆
SingTao · 3 SOURCESabout 3 hours ago5 MIN

Summary
越南胡志明市警方近日公布,已正式起訴並羈押12名男子,指他們涉嫌在多個住宅區長期偷貓,合共處理約2700隻貓,部分相信最終流入屠宰場及食肆,成為貓肉來源。 警方調查顯示,39歲男子劉青平被指是集團核心,負責聯絡下線、提供捕貓工具、收購來歷不明的活貓,再集中存放及轉售。 執法人員早於7月8日突擊搜查涉案地點,當場救出50隻活貓,並檢獲大批捕貓器、電單車、電子磅、除毛機及現金等物品。 目前案件以「盜竊財產」罪名方向處理,警方仍在追查整條銷售鏈運作時間及實際流向。
Key Points
- 警方指集團一般在晚上11時至翌日凌晨4時分組出動,騎電單車穿梭住宅區,專門尋找在屋外活動或無人看管的家貓。
- 涉案成員利用自製鐵籠、誘餌及其他捕捉工具犯案,每組一晚可捕捉約4至10隻貓,之後再送往指定收集地點。
- 警方指劉青平除向同夥收購外,亦會從其他渠道購入來歷不明的貓隻,再在胡志明市一個住宅單位集中存放活貓。
- 7月8日的搜查行動中,警方檢獲55個自製捕貓器、7輛電單車、兩台電子磅、兩台除毛機、14個袋、13部手提電話及670萬越南盾現金。
- 50隻獲救活貓之中,已有13隻交還13名主人,其餘由非牟利動物救援組織HAVEPAWS暫時照顧,等待主人認領。
Why It Matters
對香港讀者而言,這宗案件不只是異地奇聞,而是反映寵物失竊一旦被有組織地收集、轉運和混入交易鏈,主人尋回機會會急速下降。 事件亦令人關注,在部分地區即使食用貓狗本身未被全面禁止,只要來源證明制度執行不足,偷來的動物仍可能流入市場。 對經常帶寵物外出的家庭來說,晶片登記、外出看管和即時報失的重要性因此更為明顯。
胡志明市警方與越南公安部的說法顯示,這個集團並非零散犯案,而是有分工、有收購者、有運輸方式的犯罪網絡。 警方指,11名同夥多屬年輕男子,部分年齡僅16至21歲,他們會在深夜時段分組行動,騎着電單車在東盛、旭門及新泰協等住宅區附近巡視,物色容易下手的目標。 am730引述警方報道亦指出,這些人每晚在深夜11時至凌晨4時遊走住宅區,以自製陷阱或工具捉貓,再轉賣予劉青平。 bastillepost則補充,疑犯供稱曾把整座胡志明市劃分為不同區域,以便各隊分頭作案。
在警方掌握的運作模式中,前線偷貓者負責捕捉,核心人物則負責收貨、集中存放及轉售。 SingTao報道提到,劉青平居於芹苴市,涉嫌聯絡下線、提供工具,並在胡志明市泰安坊TX39路一個住宅單位存放活貓。 bastillepost亦指,他除接收同夥偷來的貓外,還會向其他獨立賣家收購貓隻,再作為食用肉類出售。 警方暫未逐一確認全部貓隻最終去向,但外媒引述調查消息稱,部分貓隻被宰殺及除毛後,供應予售賣貓肉的食肆。 多個來源均提到,當地貓肉價格約為每公斤7萬越南盾,折合約21至22港元。
案件的偵查時間線亦值得留意。am730稱,警方在7月首次發現該偷貓集團後展開跟蹤監視,至周日即10月4日採取拘捕行動,並落案起訴12人。 SingTao則提供更完整的執法細節,指警方早於7月8日已突擊搜查涉案地點,當場救出50隻不同品種的活貓,其後再循電單車、電話紀錄及交易資料追查,至10月4日至5日公布正式起訴及羈押劉青平等12人。 兩者合併來看,可見警方先搜證、後擴線,再鎖定整個網絡的分工與銷售路徑。
越南現時未有全國性法律全面禁止食用狗肉或貓肉,一些餐廳仍可公開提供相關菜式,但業者須出示動物來源及檢疫等證明。 am730亦指出,按越南法律,貓狗被視為私有財產,偷竊牠們可構成「盜竊財產」罪,惟通常涉及動物價值超過200萬越南盾時更具刑事處理基礎。 這種法律框架意味,食用行為與來源合法性是兩個不同層面:即使市場上存在貓肉交易,只要動物屬偷竊所得,捕捉、收購及轉售者仍可能觸犯法例。
SingTao還提到,這並非胡志明市今年首次破獲大型偷貓網絡;今年6月,警方在另一宗行動中救出逾400隻活貓,並在載有冰塊的發泡膠箱內發現約80隻死貓,當時有9人被捕。 這些背景顯示,相關問題並非單一案件,而可能涉及持續存在的地下供應鏈。 am730則補充,越南年輕一代對食用貓狗的看法與上一代存在明顯世代差異,不少年輕人反對相關做法,甚至視之為社會陋習。 在案件曝光後,不少曾有寵物失蹤的居民前往辨認,亦反映這類犯罪對社區信任和飼主心理造成直接衝擊。
胡志明市警方與越南公安部的說法顯示,這個集團並非零散犯案,而是有分工、有收購者、有運輸方式的犯罪網絡。 警方指,11名同夥多屬年輕男子,部分年齡僅16至21歲,他們會在深夜時段分組行動,騎着電單車在東盛、旭門及新泰協等住宅區附近巡視,物色容易下手的目標。 am730引述警方報道亦指出,這些人每晚在深夜11時至凌晨4時遊走住宅區,以自製陷阱或工具捉貓,再轉賣予劉青平。 bastillepost則補充,疑犯供稱曾把整座胡志明市劃分為不同區域,以便各隊分頭作案。
在警方掌握的運作模式中,前線偷貓者負責捕捉,核心人物則負責收貨、集中存放及轉售。 SingTao報道提到,劉青平居於芹苴市,涉嫌聯絡下線、提供工具,並在胡志明市泰安坊TX39路一個住宅單位存放活貓。 bastillepost亦指,他除接收同夥偷來的貓外,還會向其他獨立賣家收購貓隻,再作為食用肉類出售。 警方暫未逐一確認全部貓隻最終去向,但外媒引述調查消息稱,部分貓隻被宰殺及除毛後,供應予售賣貓肉的食肆。 多個來源均提到,當地貓肉價格約為每公斤7萬越南盾,折合約21至22港元。
案件的偵查時間線亦值得留意。am730稱,警方在7月首次發現該偷貓集團後展開跟蹤監視,至周日即10月4日採取拘捕行動,並落案起訴12人。 SingTao則提供更完整的執法細節,指警方早於7月8日已突擊搜查涉案地點,當場救出50隻不同品種的活貓,其後再循電單車、電話紀錄及交易資料追查,至10月4日至5日公布正式起訴及羈押劉青平等12人。 兩者合併來看,可見警方先搜證、後擴線,再鎖定整個網絡的分工與銷售路徑。
越南現時未有全國性法律全面禁止食用狗肉或貓肉,一些餐廳仍可公開提供相關菜式,但業者須出示動物來源及檢疫等證明。 am730亦指出,按越南法律,貓狗被視為私有財產,偷竊牠們可構成「盜竊財產」罪,惟通常涉及動物價值超過200萬越南盾時更具刑事處理基礎。 這種法律框架意味,食用行為與來源合法性是兩個不同層面:即使市場上存在貓肉交易,只要動物屬偷竊所得,捕捉、收購及轉售者仍可能觸犯法例。
SingTao還提到,這並非胡志明市今年首次破獲大型偷貓網絡;今年6月,警方在另一宗行動中救出逾400隻活貓,並在載有冰塊的發泡膠箱內發現約80隻死貓,當時有9人被捕。 這些背景顯示,相關問題並非單一案件,而可能涉及持續存在的地下供應鏈。 am730則補充,越南年輕一代對食用貓狗的看法與上一代存在明顯世代差異,不少年輕人反對相關做法,甚至視之為社會陋習。 在案件曝光後,不少曾有寵物失蹤的居民前往辨認,亦反映這類犯罪對社區信任和飼主心理造成直接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