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百佳主管夥外判工打假卡騙薪逾3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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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廉政公署調查揭發,百佳超級市場(香港)有限公司電子商貿配送中心一名前高級主管,聯同外判商人員購置與公司相同款式的打卡機,透過「打假卡」及偽造簽到紀錄,向百佳虛報倉務員工時,約兩年間騙取工資逾320萬元。 5名被告9月4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並向法庭表示會向控方提供協助;法官練錦鴻把案件押後至2027年3月5日判刑,期間5人須還押懲教署看管。
Key Points
- 5名被告包括44歲劉建邦,他案發時為百佳電子商貿配送中心高級主管;其餘4人分別來自百佳兩間外判商盈匯倉庫有限公司及物流網絡管理有限公司。
- 另外4名被告為43歲戴建文,案發時任盈匯倉庫助理經理,以及黃偉峰、黃栢勤、劉梓彬3名物流網絡時任倉務員,年齡介乎27至28歲。
- 案情指百佳當時委聘物流網絡為配送中心提供外判倉務員,並由盈匯倉庫負責監督;物流網絡按倉務員工作時數向百佳收費,再發放工資。
- 物流網絡規定倉務員上下班均須打卡,並在簽到紙上簽署確認值勤時間,再由盈匯倉庫助理經理核實出勤情況,原本屬工時及薪酬審核的重要程序。
- 廉署接獲貪污投訴後展開調查,發現5名被告於2019年6月至2021年4月期間,購置一部與中心使用的同款打卡機,偽造13名物流網絡倉務員的值勤紀錄。
- 控方案情指出,該13名倉務員在涉案期間從未於該配送中心工作,簽到紙上的相關簽署屬假冒,而他們本人亦沒有收取任何工資。
- 5名被告承認自2019年起,先後獲劉建邦上司、即該中心倉庫營運經理邀請參與造假,透過虛報值勤向百佳騙取工資。
- 廉署調查又發現,被告利用已離職員工或求職人士的資料,偽造13名倉務員的工卡,再以「打假卡」方式製造虛假出勤紀錄,並與該名倉庫營運經理攤分逾320萬元騙款。
- 同案被告鄭焯基,43歲,案發時任百佳電子商貿配送中心倉庫營運經理,早前否認一項串謀詐騙罪,案件排期於2027年2月10日開審。
- 百佳、盈匯倉庫及物流網絡在廉署調查期間提供全面協助,顯示案件除刑事責任外,亦牽涉外判管理、出勤核實及內部監管安排。
Why It Matters
案件焦點不只在於有人偽造打卡紀錄,更反映外判用工、工時核實及薪酬申報一旦由多間公司分工處理,若監察失效,便可能出現長時間而不易察覺的騙薪漏洞。 由於仍有同案被告不認罪,並將於2027年2月受審,法庭後續程序或會進一步披露配送中心內部審批、監督及責任分工的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