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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譴責正大國際金融並罰款700萬 負責人員鍾浩遭停牌七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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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譴責正大國際金融並罰款700萬 負責人員鍾浩遭停牌七個月

Summary

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於2026年9月29日發出公告,譴責正大國際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並處以700萬港元罰款,指該公司在2021年12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間,沒有遵從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規定以及其他監管規定 。證監會亦暫時吊銷正大的負責人員鍾浩的牌照,由2026年9月28日起至2027年4月27日止,為期七個月 。調查發現,正大在長達近两年的期間內,對160名客戶用以發出期貨交易指示的客戶自設系統,完全沒有進行任何盡職審查或測試,導致未能妥善評估及管理相關風險 。此外,正大亦沒有設立有效的持續監察系統,以偵測及評估客戶帳戶內的可疑交易模式 。

Key Points

  • 正大在2021年12月至2023年9月期間,沒有對160名客戶使用的客戶自設系統進行任何盡職審查或測試
  • 八個客戶帳戶的存款金額和頻密程度,與其在開戶文件中申報的財政狀況並不相稱,但正大沒有任何查詢紀錄
  • 該八個客戶帳戶曾出現大量可疑交易,包括同一客戶於同一秒內以同一價格就同一期貨合約發出買賣指示共176次,正大均未能偵測
  • 正大的系統和監控措施不足及成效不彰,令公司面臨無牌活動、洗錢、代名人帳戶安排和未經授權使用客戶帳戶等風險
  • 證監會認為,正大的缺失乃歸因於鍾浩沒有履行其作為負責人員及正大高級管理人員的職責

Why It Matters

是次紀律行動反映證監會對經紀行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合規情況的嚴密監察,尤其針對客戶自設系統及演算法交易的風險管理 。對香港投資者及市場參與者而言,此案顯示監管機構對交易監察及客戶盡職審查的期望日趨嚴格,而個別高級管理人員亦須就系統性合規失效承擔直接個人責任 。
是次紀律行動反映證監會對經紀行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合規情況的嚴密監察,尤其針對客戶自設系統及演算法交易的風險管理 。對香港投資者及市場參與者而言,此案顯示監管機構對交易監察及客戶盡職審查的期望日趨嚴格,而個別高級管理人員亦須就系統性合規失效承擔直接個人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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