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12月起首階段推強積金「全自由行」
SCMP · 1 SOURCESabout 2 hours ago3 MIN

Summary
本港強積金制度將於12月21日起推行「全自由行」首階段安排,約100萬名僱員可每曆年一次,把整筆強積金結餘轉移至自己屬意的強積金計劃。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表示,為確保落實過程平穩有序,安排會分兩個階段推行。 按新安排,合資格計劃成員可轉移僱主及僱員供款部分;現時的「半自由行」則只容許轉移僱員供款部分。 積金局主席Ayesha Macpherson Lau表示,新安排可進一步提升計劃成員對強積金的掌控,並鼓勵在職人士更主動管理退休儲蓄。
Key Points
- 首階段於12月21日生效,初步涵蓋本港約100萬名僱員。
- 合資格者包括於2025年5月1日或之後投身職場,或於該日或之後轉工的僱員。
- 新安排容許成員每個曆年一次,轉移僱主及僱員兩部分強積金供款。
- 現行「半自由行」制度下,僱員目前只可轉移自己供款部分。
- eMPF平台已於今年4月全面運作,並已更新系統功能配合新安排。
- 本次改革的核心,在於把強積金可轉移範圍由僱員供款,擴展至僱主及僱員供款兩部分,令打工仔在選擇受託人及整合退休資產方面有更大自主權。 積金局在周日發表的網誌中指出,首階段先涵蓋於2025年5月1日或之後入職,或在該日或之後轉工的人士;隨着更多畢業生投入勞動市場,以及更多僱員因轉工而符合資格,首階段受惠人數將持續增加。
- 至於第二階段,則涉及在2025年5月1日之前已開始現職工作的僱員。 積金局主席Ayesha Macpherson Lau解釋,這批僱員由僱主強制性供款累積而來的強積金,仍可能用作抵銷2025年5月1日之前服務年期所涉及的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因此需要額外修例處理。 她表示,政府將按9月《施政報告》所述,於2027年年中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條例草案,以落實「全自由行」第二階段。
- 從制度設計看,分階段推行反映當局希望在擴大僱員選擇權與處理既有法律安排之間取得平衡。 一方面,當局希望讓更多成員可按收費、服務及投資選項,自行決定把強積金轉往哪一個計劃;另一方面,對於涉及舊有僱主供款及抵銷安排的個案,則需先完成法例修訂,避免執行上出現混亂。
- 技術配套方面,積金易平台已於今年4月全面投入運作,並已更新相關系統功能,以支援「全自由行」安排實施。 這意味新安排不只是政策宣布,亦已有相應行政及數碼系統準備配合。 對不少打工仔而言,若本身對現有受託人的服務、收費或基金選擇不滿,日後便可在合資格情況下,更完整地調動整筆強積金資產,而不再只限於僱員供款部分。
- 整體而言,12月展開的首階段屬本港強積金可攜性的重要擴展,但並非一步到位。 在第二階段修例完成前,不同入職年份及轉工時間的僱員,適用安排仍會有所不同。 當局現時的說法,是先讓已符合條件的約100萬名僱員受惠,再隨時間逐步擴大覆蓋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