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窩奕園擬重建為兩層高洋房 申請放寬高度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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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大嶼山梅窩白銀鄉一幅建於二戰前的歷史建築奕園,正計劃拆卸重建為兩層高洋房。申請人已向城市規劃委員會提交申請,要求略為放寬建築物高度限制,以興建涉及總樓面面積約1.34萬方呎的洋房項目。該地盤面積約6.7萬方呎,屬住宅(丁類)、綠化地帶及農業用途地帶,預計於2028年8月落成。市場消息指該物業或已易手。
Key Points
- 是次申請範圍位於大嶼山梅窩丈量約份第1約地段第1280號,地盤面積約67,018方呎,用途涵蓋住宅(丁類)、綠化地帶及農業用途
- 申請人建議放寬建築物高度限制,由6米提高至6.1米(即主水平基準以上32.1米),增加約0.1米或約1.67%,以同時符合地契條款及法定規劃要求
- 擬議發展以地積比率不多於0.2倍興建一幢兩層高洋房,總樓面面積約13,404方呎,上蓋面積10.49%,提供一個住宅單位
- 園林休憩用地面積約27,686方呎,附屬設施包括游泳池及花園,預計落成日期為2028年8月
- 奕園建於二戰前,為本地華人米行家族斥資興建的西式洋房,設有庭園、泳池及噴水池等華麗設施,極具歷史價值
- 申請人早於2023年已向屋宇署提交一般建築圖則,當時建議興建兩層高屋宇,地積比率0.1998倍,建築物高度6米,方案並無收到就法定規劃的反對意見
Why It Matters
是次申請涉及如何在保育歷史建築與迎合現代建築標準之間取得平衡,相關申請有待城市規劃委員會審議,日後的裁決將影響同類型戰前洋房的重建方式及規限。由於地契條款規定每層高度不得少於10呎(約3.05米),而原有規劃高度僅容許6米,申請人因此需要申請微調高度限制,反映現行制度在平衡保育與發展需求方面仍有改進空間。
是次申請涉及如何在保育歷史建築與迎合現代建築標準之間取得平衡,相關申請有待城市規劃委員會審議,日後的裁決將影響同類型戰前洋房的重建方式及規限。由於地契條款規定每層高度不得少於10呎(約3.05米),而原有規劃高度僅容許6米,申請人因此需要申請微調高度限制,反映現行制度在平衡保育與發展需求方面仍有改進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