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认串谋勾结外国势力 高院处理求情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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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今日在高等法院确认承认一项《港区国安法》下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案件随后进入求情及判刑阶段。 综合多家媒体报道,聆讯预计需时一日,而高院外自昨晚起已有大批人士排队轮候旁听席位。
Key Points
- 黄之锋现年29岁,被控于2020年7月1日至11月23日期间,在香港与罗冠聪及其他身份不详人士串谋,请求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制裁、封锁或者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 法官谭耀豪在庭上表示,本案具有公共性,要求控方在公开法庭读出案情。 on.cc并报道,案件编号为HCCC 181/2026。
- 控方案情称,已解散的民主派政治组织香港众志于2016年成立,黄之锋曾任秘书长,罗冠聪为创党主席;众志其中一项目标是在香港推动“民主自决”,黄之锋、罗冠聪及其他成员为此采取“国际游说”策略,争取外国关注与支持。
- 案情列出多项被指属于“国际战线”的行动,包括2016年起推动美国通过《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与美国政要会面、2019年在美国国会听证会上作证,以及游说德国、意大利和欧盟停止向香港警方出售或出口武器、人群管制装备等。
- 控方还称,《港区国安法》于2020年6月30日实施后,黄之锋与罗冠聪仍讨论延续国际战线。黄之锋在同年7月表示会继续争取国际关注,并与罗保持联络;罗则在BBC访问中称,两人曾讨论分工,由黄及其他人留港继续工作,罗则在海外继续发声并会见外国政要,呼吁制裁香港警方。
- 案情又提到,罗冠聪于2020年7月17日发起网上联署,要求以色列公司Cellebrite及其他数字法理鉴证公司终止与香港警方合作;黄之锋次日于Facebook及Twitter(现称X)转发联署链接。其后Cellebrite于同年10月宣布停止向中港客户提供产品。
- 黄之锋于2020年11月23日因另一宗案件被还押;控方指他在还押前一天,曾于Facebook及Patreon发表“判刑前工作报告”,列出《港区国安法》颁布后所进行的政治工作,包括继续国际游说、在媒体及公开活动发表文章和演说,以及促使Cellebrite停止向香港警方供应取证软件。
- 《星岛日报》报道,黄之锋今年5月已在裁判法院承认控罪,今日到高等法院进行求情及判刑。 on.cc则称,他今日在高院确认承认控罪。 HKFP报道,这是黄之锋在北京实施的国安法下第二宗定罪;他目前正就“香港47人案”中的“35+”颠覆案服刑4年8个月,原预计于2027年完成刑期,但这次定罪可能令其刑期进一步延长。
Why It Matters
本案的关注点不仅在于黄之锋认罪,更在于法庭将如何就《港区国安法》下涉及海外游说、制裁倡议及跨境联系的行为作出量刑判断。 根据《港区国安法》,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一般情节可判监3年至10年,若属“罪行重大”则可判囚10年以上至终身,因此判刑结果将直接影响黄之锋在现有刑期之外还需服刑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