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九龍警打擊非法賽車危駕 兩日拘3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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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東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於11月6日至7日,一連兩日在東九龍區內展開代號「聯隼」(DOUBLEHAWK)的交通執法行動,重點打擊非法賽車及危險駕駛。 警方表示,今次行動延續近月的執法策略,目標是打擊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並減少嚴重交通意外發生。 行動期間,人員除地面部署外,亦調配無人機協助高空搜證,針對目標車輛蒐集證據及採取執法行動。 警方最終在觀塘繞道及大坳門路一帶拘捕3名本地男子,年齡由21至46歲不等,涉及兩輛私家車及一部電單車;另有一名49歲電單車男司機將被票控涉嫌嚴重超速。
Key Points
- 今次「聯隼」行動由東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主導,於11月6日及7日連續兩天在區內展開。
- 警方指行動屬近月持續執法部署一部分,目的在於遏止嚴重交通違例,並減少嚴重交通意外風險。
- 人員在地面執法之外,加入無人機高空監察及搜證,以便鎖定目標車輛的行車路線與涉嫌違規情況。
- 被捕3名本地男子年齡由21至46歲不等,涉及兩輛私家車及一部電單車,涉嫌以遠高於路面限速的車速在馬路上穿插行駛。
- 警方指3名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12月上旬向警方報到;另有3輛懷疑非法改裝私家車被扣留檢驗。
Why It Matters
今次行動顯示,警方在打擊非法賽車及危駕時,已不再只依賴路面截查,而是結合無人機搜證,提高對快速移動目標車輛的監察能力。 對經常使用觀塘繞道、大坳門路等主要道路的駕駛者而言,執法模式更趨主動,亦再次提醒危險駕駛及嚴重超速一經定罪,可面對罰款、監禁及停牌等後果。
警方公布,3名被捕男子涉嫌「危險駕駛」,原因是他們被指在觀塘繞道及大坳門路一帶,以遠高於路面限速的車速在車流之間穿插行駛。 這類駕駛方式不但危及司機本人,亦會增加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其他駕駛者、電單車司機及乘客的風險。雖然警方未有交代個別車速數字或更詳細行車片段,但已表明有關行為屬嚴重交通罪行範圍,並已即場採取拘捕行動。
除拘捕行動外,警方亦會以傳票檢控一名49歲電單車男司機,涉嫌「嚴重超速」。 同時,另有3輛私家車因涉嫌非法改裝而被扣留作進一步檢驗。 這反映警方今次並非單純針對街頭追逐或懷疑賽車行為,亦同時留意車輛機件及改裝情況,防止可能影響道路安全的車輛繼續在路面行駛。
在法律後果方面,警方引用《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提醒市民,「危險駕駛」最高可被判罰款2.5萬元及監禁3年,並可被判停牌至少6個月;「嚴重超速」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00元,亦可被判停牌至少6個月。 警方並重申,相關罪行性質嚴重,呼籲駕駛者切勿以身試法。
從執法安排可見,東九龍警方近月對高風險駕駛行為保持高壓態勢,並把科技元素納入日常交通執法之中。 無人機可從較高角度觀察車輛是否高速穿插、突然切線,或與其他車輛形成疑似追逐情況,對蒐證及日後檢控均有幫助。 對公眾而言,這亦意味警方在主要幹道及較偏遠路段的監察覆蓋面正在擴大,違法駕駛被發現及追究的機會相應提高。
警方公布,3名被捕男子涉嫌「危險駕駛」,原因是他們被指在觀塘繞道及大坳門路一帶,以遠高於路面限速的車速在車流之間穿插行駛。 這類駕駛方式不但危及司機本人,亦會增加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其他駕駛者、電單車司機及乘客的風險。雖然警方未有交代個別車速數字或更詳細行車片段,但已表明有關行為屬嚴重交通罪行範圍,並已即場採取拘捕行動。
除拘捕行動外,警方亦會以傳票檢控一名49歲電單車男司機,涉嫌「嚴重超速」。 同時,另有3輛私家車因涉嫌非法改裝而被扣留作進一步檢驗。 這反映警方今次並非單純針對街頭追逐或懷疑賽車行為,亦同時留意車輛機件及改裝情況,防止可能影響道路安全的車輛繼續在路面行駛。
在法律後果方面,警方引用《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提醒市民,「危險駕駛」最高可被判罰款2.5萬元及監禁3年,並可被判停牌至少6個月;「嚴重超速」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00元,亦可被判停牌至少6個月。 警方並重申,相關罪行性質嚴重,呼籲駕駛者切勿以身試法。
從執法安排可見,東九龍警方近月對高風險駕駛行為保持高壓態勢,並把科技元素納入日常交通執法之中。 無人機可從較高角度觀察車輛是否高速穿插、突然切線,或與其他車輛形成疑似追逐情況,對蒐證及日後檢控均有幫助。 對公眾而言,這亦意味警方在主要幹道及較偏遠路段的監察覆蓋面正在擴大,違法駕駛被發現及追究的機會相應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