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一日兩宗毒鞋墊案 海關拘兩內地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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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本港機場再現利用鞋內空間藏毒的販毒手法。綜合報道,海關在同一日處理兩宗涉及「毒鞋墊」的案件,兩名由馬來西亞抵港的內地男子被捕;其中一宗已披露較完整案情,海關於9月16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清關期間,在一名26歲內地男旅客所穿鞋內檢獲約1公斤懷疑可卡因,估計市值約75萬元。
Key Points
- 《星島》報道指,海關在機場一日內連破兩宗「毒鞋墊」案件,並拘捕兩名由馬來西亞抵港的內地男子。
- 《巴士的報》披露其中一宗案件發生於9月16日,被捕人為一名26歲內地男旅客,行程由馬來西亞吉隆坡飛抵香港。
- 海關人員在機場替該名男子辦理清關檢查時,於其穿着的鞋內搜出約1公斤懷疑可卡因。
- 該批懷疑可卡因估計市值約75萬元,屬海關在機場入境堵截的毒品案件之一。
- 被捕男子已被控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案件排期於9月18日星期五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Why It Matters
鞋內、鞋墊或其他貼身物品被用作藏毒位置,顯示販毒集團仍嘗試利用旅客隨身穿戴物品掩飾毒品,以增加執法人員在口岸識別的難度。 對香港而言,案件亦反映機場前線清關和風險評估工作仍是堵截跨境毒品流入的重要一環,尤其是來自區內航線的入境旅客檢查。
海關公布的其中一宗案件,時間明確為9月16日,地點在香港國際機場,涉案旅客則由馬來西亞吉隆坡飛抵本港。 關員在清關期間發現異樣,最終在其所穿鞋內檢獲約1公斤懷疑可卡因,估計市值約75萬元。 這類將毒品收藏於鞋內、鞋墊或鞋底夾層的方式,目的通常是把毒品分散於看似日常的個人物品之中,藉此避開一般視線與初步檢查;而《星島》以「一日兩宗『毒鞋墊』」形容,則顯示同日機場至少出現兩宗性質相近的案件。
就已公開的個案而言,被捕男子為26歲內地男旅客,海關已正式落案控告他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 按海關引述《危險藥物條例》,販運危險藥物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 這一法律後果亦說明,即使涉案毒品數量約為1公斤,案件一旦進入司法程序,法庭仍會按販運罪行的嚴重性處理。
值得留意的是,現時公開資料對第二宗案件的細節仍然有限。《星島》標題指出,海關在同一日連拘兩名由馬來西亞抵港的內地男子,並以「毒鞋墊」概括案件特徵,但未在提供內容中交代第二宗案件的毒品種類、數量、估值、被捕人年齡或提堂安排。 因此,現階段可以確定的是,機場同日有兩宗同類型案件、涉及兩名由馬來西亞抵港的內地男子;至於第二宗的具體案情,仍有待執法部門或進一步報道補充。
從香港口岸執法角度看,案件再次顯示機場仍是跨境販毒活動的重要堵截點。旅客穿着的鞋履、鞋墊、衣物夾層等,表面上屬日常用品,但若被用作藏毒,便會增加清關檢查的複雜程度。 海關能在入境環節截獲懷疑可卡因,反映前線人員在風險評估、觀察旅客舉止及實物檢查方面持續發揮作用。 對公眾而言,案件亦提醒跨境販毒手法不斷變化,但一旦涉及販運危險藥物,刑責極重,司法程序亦會迅速展開。
海關公布的其中一宗案件,時間明確為9月16日,地點在香港國際機場,涉案旅客則由馬來西亞吉隆坡飛抵本港。 關員在清關期間發現異樣,最終在其所穿鞋內檢獲約1公斤懷疑可卡因,估計市值約75萬元。 這類將毒品收藏於鞋內、鞋墊或鞋底夾層的方式,目的通常是把毒品分散於看似日常的個人物品之中,藉此避開一般視線與初步檢查;而《星島》以「一日兩宗『毒鞋墊』」形容,則顯示同日機場至少出現兩宗性質相近的案件。
就已公開的個案而言,被捕男子為26歲內地男旅客,海關已正式落案控告他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 按海關引述《危險藥物條例》,販運危險藥物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 這一法律後果亦說明,即使涉案毒品數量約為1公斤,案件一旦進入司法程序,法庭仍會按販運罪行的嚴重性處理。
值得留意的是,現時公開資料對第二宗案件的細節仍然有限。《星島》標題指出,海關在同一日連拘兩名由馬來西亞抵港的內地男子,並以「毒鞋墊」概括案件特徵,但未在提供內容中交代第二宗案件的毒品種類、數量、估值、被捕人年齡或提堂安排。 因此,現階段可以確定的是,機場同日有兩宗同類型案件、涉及兩名由馬來西亞抵港的內地男子;至於第二宗的具體案情,仍有待執法部門或進一步報道補充。
從香港口岸執法角度看,案件再次顯示機場仍是跨境販毒活動的重要堵截點。旅客穿着的鞋履、鞋墊、衣物夾層等,表面上屬日常用品,但若被用作藏毒,便會增加清關檢查的複雜程度。 海關能在入境環節截獲懷疑可卡因,反映前線人員在風險評估、觀察旅客舉止及實物檢查方面持續發揮作用。 對公眾而言,案件亦提醒跨境販毒手法不斷變化,但一旦涉及販運危險藥物,刑責極重,司法程序亦會迅速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