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案兩公司及7人涉25罪 押後10月29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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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大埔宏福苑大火案周三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案件分為兩宗處理,涉及大維修工程顧問「鴻毅」、總承建商「宏業」兩間公司,以及7名公司董事、註冊檢驗人員和相關人士,合共被控25項罪名,包括誤殺、串謀詐騙、洗黑錢、企圖妨礙司法公正及逃稅等,現階段各被告暫時毋須答辯。 總裁判官蘇惠德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10月29日再提訊,讓控方檢視新證據、索取法律意見,並進一步取得專家報告。
Key Points
- 案件源於大埔宏福苑大火,據《巴士的報》報道,事件造成168人死亡;涉案單位包括負責大維修的顧問公司鴻毅及總承建商宏業。
- 兩宗案件合共涉及9名被告單位,即7名個人被告及兩間公司;首宗案件涉20罪,第二宗案件則涉及5項誤殺罪。
- 首宗案件9名被告依次為黃俠然、侯華健、何建業、吳躍、洪國偉、鍾素芬、李敏,以及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和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 第二宗誤殺案的被告為黃俠然、何建業、吳躍,以及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和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共被控5項誤殺罪。
- 3名被告包括侯華健、鍾素芬及李敏,獲准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其餘被告沒有保釋申請,須還押候訊。
Why It Matters
這次押後顯示控方仍在整合證據和專家意見,案件距離正式答辯及實質審訊仍有一段程序要走。 由於案件同時牽涉大量死傷、工程責任,以及財務與妨礙司法公正指控,10月29日再訊將是外界關注的重要節點。
案件在9月2日下午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所有被告暫時毋須答辯。 控方申請押後時表示,需時檢視最新或新取得的證據、索取法律意見,以及進一步取得專家報告,總裁判官蘇惠德批准申請,將兩宗案件一併押後至10月29日再訊。
保釋安排方面,鍾素芬、侯華健及李敏獲准以原有條件續保。 《巴士的報》及《星島日報》均報道,其餘被告沒有提出保釋申請,須還押候訊。 《星島日報》另提到,辯方代表鍾素芬申請更改到警署報到時間,獲法庭批准。
控罪結構方面,首宗案件涉及串謀詐騙、洗黑錢、企圖妨礙司法公正及逃稅等,共20項控罪。 其中黃俠然另被控3項串謀詐騙、3項洗黑錢及6項逃稅罪;侯華健、何建業、吳躍各被控1項串謀詐騙罪;洪國偉被控1項串謀詐騙及2項企圖作出傾向或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鍾素芬被控兩項洗黑錢罪;李敏被控1項洗黑錢罪;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被控3項串謀詐騙及4項逃稅罪;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則被控1項串謀詐騙罪。
至於第二宗案件,則集中處理誤殺控罪,共5項。 《巴士的報》列出5項誤殺罪所涉死者人數與時段:第1項涉及81名死者,第2項涉及82名死者,第3項涉及2名死者,第4項涉及2名死者,第5項涉及1名死者,相關死亡日期集中於2025年11月26日至12月3日期間,部分死者於11月26日或27日死亡。 《星島日報》與香港電台則概括指出,黃俠然、何建業、吳躍及兩間公司均為該5項誤殺罪的被告。
庭上另一焦點,是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再次沒有派代表出庭應訊。 香港電台簡要指出,鴻毅繼續沒有代表應訊。 《星島日報》則進一步報道,總裁判官蘇惠德關注黃俠然身為公司董事,為何公司沒有派代表出席;黃俠然自行回應稱自己正被還押,處理上「有啲困難」。蘇官表示,若下次仍沒有代表出席,法庭有機會在鴻毅缺席下繼續聆訊。
綜合各方報道,案件編號為WKCC2701及2702/2026。 由於案件同時涉及工程顧問、總承建商、公司董事、註冊檢驗人員及相關財務控罪,法庭往後如何處理證據、公司代表出庭安排,以及誤殺與串謀詐騙等控罪的分案進度,將繼續成為關注重點。
案件在9月2日下午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所有被告暫時毋須答辯。 控方申請押後時表示,需時檢視最新或新取得的證據、索取法律意見,以及進一步取得專家報告,總裁判官蘇惠德批准申請,將兩宗案件一併押後至10月29日再訊。
保釋安排方面,鍾素芬、侯華健及李敏獲准以原有條件續保。 《巴士的報》及《星島日報》均報道,其餘被告沒有提出保釋申請,須還押候訊。 《星島日報》另提到,辯方代表鍾素芬申請更改到警署報到時間,獲法庭批准。
控罪結構方面,首宗案件涉及串謀詐騙、洗黑錢、企圖妨礙司法公正及逃稅等,共20項控罪。 其中黃俠然另被控3項串謀詐騙、3項洗黑錢及6項逃稅罪;侯華健、何建業、吳躍各被控1項串謀詐騙罪;洪國偉被控1項串謀詐騙及2項企圖作出傾向或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鍾素芬被控兩項洗黑錢罪;李敏被控1項洗黑錢罪;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被控3項串謀詐騙及4項逃稅罪;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則被控1項串謀詐騙罪。
至於第二宗案件,則集中處理誤殺控罪,共5項。 《巴士的報》列出5項誤殺罪所涉死者人數與時段:第1項涉及81名死者,第2項涉及82名死者,第3項涉及2名死者,第4項涉及2名死者,第5項涉及1名死者,相關死亡日期集中於2025年11月26日至12月3日期間,部分死者於11月26日或27日死亡。 《星島日報》與香港電台則概括指出,黃俠然、何建業、吳躍及兩間公司均為該5項誤殺罪的被告。
庭上另一焦點,是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再次沒有派代表出庭應訊。 香港電台簡要指出,鴻毅繼續沒有代表應訊。 《星島日報》則進一步報道,總裁判官蘇惠德關注黃俠然身為公司董事,為何公司沒有派代表出席;黃俠然自行回應稱自己正被還押,處理上「有啲困難」。蘇官表示,若下次仍沒有代表出席,法庭有機會在鴻毅缺席下繼續聆訊。
綜合各方報道,案件編號為WKCC2701及2702/2026。 由於案件同時涉及工程顧問、總承建商、公司董事、註冊檢驗人員及相關財務控罪,法庭往後如何處理證據、公司代表出庭安排,以及誤殺與串謀詐騙等控罪的分案進度,將繼續成為關注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