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仔洪圣古庙及赤柱清真寺列为法定古迹 今日刊宪
On.cc · 3 SOURCESabout 3 hours ago2 MIN

Summary
政府今日(10月2日)根据《古物及古迹条例》刊宪,将湾仔皇后大道东的洪圣古庙及赤柱监狱内的赤柱清真寺列为法定古迹。洪圣古庙建于1847至1852年间,属传统岭南民间建筑风格,保存大量历史构筑包括石雕、灰塑及1909年石湾脊饰。赤柱清真寺建于1936至1937年间,是香港第二古老的清真寺,亦是全港唯一坐落于监狱建筑群内的清真寺,极具历史文化价值。
Key Points
- 文物事务监督根据《古物及古迹条例》将上述两处历史建筑列为法定古迹,使其获得法律保护,免受未经批准的任何改动或拆卸 。
- 洪圣古庙位于湾仔皇后大道东,是区内现存最古老的庙宇之一,估计建于1847至1852年间,供奉"南海之神"洪圣,与湾仔社区建立深厚联系 。
- 古庙体现传统岭南民间建筑风格,并与毗邻的天然岩石巧妙相融合,庙内的石雕、灰塑、花岗石人物雕像,以及1909年建造的石湾脊饰均保存完好 。
- 赤柱清真寺位于赤柱监狱内,建于1936至1937年间,由监狱署(即惩教署前身)的印度和巴基斯坦籍穆斯林员工联同本地印度社群共同倡议、捐助并兴建 。
- 该清真寺以巴基斯坦拉合尔的巴德夏希清真寺为蓝本,采用对称布局,沿东西向轴线而建,朝向麦加的克尔白,混凝土平屋顶边缘筑有垛口式女儿墙,立面饰有马蹄形和葱形装饰拱券 。
- 赤柱清真寺没有设置常见的宣礼塔,但采用形似宣礼塔的柱子作装饰,展现浓厚的伊斯兰建筑特色;清真寺大致保持原貌,仅为配合监狱日常运作而曾进行少量改动 。
Why It Matters
两处法定古迹的刊宪充分显示特区政府对本市多元宗教文化的珍视,为香港珍贵的历史建筑提供法律保障,亦让公众更深入认识本地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 。洪圣古庙作为湾仔百多年来社区发展的见证,而赤柱清真寺则体现不同族裔在港共同生活的历史进程,见证本市穆斯林社群的发展及族裔共融的精神 。
两处法定古迹的刊宪充分显示特区政府对本市多元宗教文化的珍视,为香港珍贵的历史建筑提供法律保障,亦让公众更深入认识本地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 。洪圣古庙作为湾仔百多年来社区发展的见证,而赤柱清真寺则体现不同族裔在港共同生活的历史进程,见证本市穆斯林社群的发展及族裔共融的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