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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醫院前康復中心主管涉欺詐等7罪 續保釋至明年1月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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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醫院前康復中心主管涉欺詐等7罪 續保釋至明年1月再訊

Summary

香港中文大學醫院運動醫學及康復中心時任主管兼顧問物理治療師劉敏昌,以及中大醫院時任人力資源總監鄧麗婷,涉及欺詐及披露受調查人身分等共7項控罪,案件於2026年9月30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再訊。 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2027年1月6日,以便索取法律意見及完成調查,法庭批准申請,兩名被告在押後期間續准保釋。 《星島》報道指,劉敏昌及鄧麗婷分別以40萬元及2萬元保釋。 案情指,劉敏昌涉嫌在約4年間向院方訛稱自己曾親自向病人提供專業服務,以騙取專業服務費,其後在得悉廉政公署調查後,再涉嫌向下屬披露自己是受查對象,並指示他人誤導廉署或刪除訊息。

Key Points

  • 兩名被告分別為65歲的劉敏昌及51歲的鄧麗婷,前者是中大醫院康復中心時任主管及顧問物理治療師,後者是中大醫院時任人力資源總監。
  • 劉敏昌被控6罪,包括1項欺詐、1項披露受調查人身分等資料,以及4項妨礙司法公正;鄧麗婷則被控1項披露受調查人身分等資料罪。
  • 欺詐控罪指劉敏昌於2021年7月至2025年9月期間,向中大醫院訛稱自己曾在中大醫院或指定設施,親自向病人提供專業服務,意圖令院方向他支付專業服務費。
  • 另一項控罪指劉敏昌於2025年8月27日,向中大醫院康復中心兩名行政職員溫志君及鄧沁明,非法披露自己是廉署調查對象。
  • 4項妨礙司法公正控罪涉及2025年8月至9月期間,指劉敏昌分別指示4名行政職員及2名物理治療師,在廉署調查中誤導調查人員、拒絕會面邀請,並刪除與廉署調查有關的WhatsApp訊息。
  • 案件資料顯示,控方在庭上提出押後申請,理由是仍需索取法律意見及完成調查工作。 法庭最終將案件押後至2027年1月6日再訊,兩名被告可繼續保釋候訊。 《星島》進一步提到,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處理本案,而劉敏昌與鄧麗婷的保釋金額分別為40萬元及2萬元。
  • 就控罪內容而言,案件不僅涉及醫療服務收費申報是否失實,亦牽涉廉署調查展開後,有人是否在明知或懷疑正有貪污調查進行的情況下,向受查者披露其身分。 針對鄧麗婷的控罪指,她於廉署接獲中大醫院投訴的同日至翌日,即2025年8月26日至27日期間,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向劉敏昌披露對方是廉署調查對象。
  • 至於劉敏昌面對的妨礙司法公正控罪,on.cc報道列出多名涉案職員姓名,包括溫志君、梁邵程、鄧沁明、蕭嘉君,以及兩名物理治療師莊俊榮和李穎妍。 指控稱,劉敏昌涉嫌要求部分職員在上述調查中誤導廉署,或拒絕廉署提出的會面邀請;另又涉嫌指示莊俊榮及李穎妍刪除與廉署調查劉敏昌有關的WhatsApp訊息。 有關指控若在往後程序中獲進一步處理,焦點將不只在於最初的服務費申報是否屬實,也包括醫院內部人員在調查展開後的應對方式。
  • 案件編號為STCC 2226/2026。

Why It Matters

案件牽涉私家醫院內部的專業服務收費申報,以及員工在廉署調查期間是否配合調查,對醫療機構管治和公眾信心都有直接影響。 對本港讀者而言,本案亦顯示,若有人涉嫌洩露受查者身分、誤導調查或指示刪除訊息,法律風險可不止於原有的欺詐指控,而會延伸至獨立的刑事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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