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14同事入稟追2891萬 六合彩獎金爭議上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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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食環署街市活化組一宗同事夾份買六合彩的爭議,已由辦公室糾紛演變成高等法院民事訴訟。14名原告指,被告凌浚庭作為負責收集本金、記帳、購票及保管彩票的人,在涉案六合彩半注頭獎3312萬元開出後,沒有按早前口頭協議按比例分配彩金,反而刪除群組訊息、拒絕出示彩票,故入稟追討合共2891萬元,並申請禁制令防止對方處置獎金。
Key Points
- 入稟狀指,食環署行政及發展部街市發展科街市活化組15名同事於9月2日口頭協議再夾份買六合彩,中獎後按各人出資比例分配彩金。
- 首名原告鮑仲安為眾人中職級最高者,於4月底提出夾份買六合彩,稱目的是建立團隊精神,其後由凌浚庭負責收錢、記帳、購票及保管彩票。
- 涉案一期基金總額1650元,各人出資由20元至300元不等,被告則聲稱自己出資210元,之後以兩張各825元彩票下注。
- 原告指被告在開獎前半小時曾上載購買紀錄,最終中得半注頭獎3312萬元;按比例計算,各人應得約40萬元至602萬元不等。
- 原告又指被告開彩後刪除群組訊息,並曾稱「其實你哋都唔知我買咗咩號碼,我可以唔分畀你哋」,其後拒絕出示中獎彩票。
- 14名原告分別為鮑仲安、區慧霞、陳耀華、甄嘉傑、楊永智、曾慶東、陳志健、林達智、郭蓓拉、彭榮廣、馮子謙、陸焯兒、鄧勵德及馬智宏;被告為凌浚庭。 《星島》報道指,原告與被告在案發時均隸屬食環署行政及發展部街市發展科街市活化組。 《am730》則補充,當中12人為街市活化組現職人員,其餘兩名原告為鄧勵德及馬智宏。
- 案情顯示,這個六合彩夾份安排並非一次性。入稟狀指,鮑仲安於4月底提出由同事合資購買六合彩,以建立團隊精神,至5月初開始實行。 當時群組共有14人,當中並不包括本案第四及第六原告,但有另外兩名同事參與。 眾人的共識是,每名參與者可自選幸運號碼,若中獎則按出資比例分配彩金,而凌浚庭自願代表眾人下注,並代為持有彩票利益。
- 首次購買發生於5月2日。根據《香港01》,被告當日以1430元購買一張「3膽拖13腳」彩票,派彩1760元;《星島》則報道彩金為1730元。 《am730》同樣報道首次中得1760元。 三家媒體一致指出,由於彩金不高,而且眾人認為有好意頭,因此決定不即時分錢,而是把彩金保留在基金內,留作之後數期六合彩再用。 其後群組再用該筆錢買了數期六合彩,但未再中獎,至9月用盡資金。
- 之後,原有參與者中有兩人調組或不再出資,另有3名新同事加入,形成涉案的15人組合,包括14名原告及被告本人。 9月2日,鮑仲安再次發起夾錢購買涉案期數六合彩,15人達成口頭協議,繼續由凌浚庭負責收集本金、記帳、購票及保管彩票。 入稟狀列明,鮑仲安出資200元,5人各出100元,另有人出300元、200元、20元及50元不等,被告則稱自己出資210元,總數1650元。 《am730》概括指各人出資由20元至300元不等。
- 《香港01》指,被告以合資款項購買兩注各5元的彩票,其中一注以18、33及45做膽拖10腳,另一注以13、17及41做膽拖11腳,兩注各825元。 《am730》亦報道,被告以「3膽拖10腳」及「3膽拖11腳」方式購買兩張彩票,並曾透過WhatsApp向部分原告傳送購票截圖。 原告稱,被告在開獎前半小時曾在群組上載購買紀錄,其後該期六合彩中得半注頭獎,彩金3312萬元。
- 按原告計算,若依照出資比例分配,每人應得金額由約40萬元至602萬元不等,14名原告合共應得2891萬元,而被告本人應得約421萬元。 但原告指,被告在開彩後刪除群組訊息紀錄,包括各人合資的截圖。 9月7日,多名原告與被告在工作地點見面討論時,被告據稱表示:「其實你哋都唔知我買咗咩號碼,我可以唔分畀你哋」;又稱:「如果我中咗一注6千幾萬,我就走咗架啦,而家中咗半注3千幾萬,我憑良心分畀你哋。」
- 原告指,眾人當時要求被告出示中獎彩票,但遭拒絕。 《香港01》報道,被告其後表示將會放假,並稱要到9月13日後才處理事件。 《am730》則指,被告曾突然稱實際注碼為2000元。 原告因此指控被告違約、違反信託、作出欺詐陳述及獲得不當利益,要求法庭裁定涉案彩票由原告與被告共同擁有,其中2891萬元由被告以信託形式代為持有,並下令披露獎金去向及歸還款項。
- 《星島》另報道,凌浚庭其後曾被捕,獲准保釋候查。 案件編號為HCA1824/2026。
Why It Matters
這宗案件的關鍵,不只在於誰可分得彩金,更在於法庭會否接納同事之間以口頭方式建立的夾份協議及信託關係具有法律效力。 若法庭批出禁制令及披露命令,涉案獎金在審訊前能否被凍結、追查及保存,將直接影響14名原告最終能否追回他們聲稱應得的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