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科医生冼卓鏗被控未妥善处理病人医疗记录 医委会裁决定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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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香港医务委员会纪律研讯小组就骨科医生冼卓鏗被指控未妥善处理病人医疗记录一案,于今日(2026年9月22日)作出裁决,裁定被告三项罪名均不成立。案件始于病人邱成强(音译),他因腰痛超过一年,于2020年4月27日向涉事医生求诊,并于同年5月20日接受腰椎L4/5节椎板切除及经椎间孔腰椎融合手术,手术过程顺利。病人在2024年向医委会投诉,指被告在2020年4至8月期间未妥善记载其医疗记录,包括脊椎疾病史、身体检查结果、诊断影像资料、手术临床原因,以及与病人讨论手术风险和替代方案的内容。研讯小组主席由中文大学医学院前院长霍泰辉担任,小组认为控方未能提供实质证据,并接纳辩方证供,最终裁定三项罪名均不成立 。
Key Points
- 病人邱成强(音译)腰痛持续超过一年,于2020年4月27日首次向被告冼卓鏗求医
- 病人于同年5月20日接受腰椎L4/5节椎板切除及经椎间孔腰椎融合手术,手术过程顺利
- 病人在2024年向医委会投诉,指被告未有妥善记载其医疗记录,涉及脊椎疾病史、检查结果及手术考虑因素
- 控方指被告三项缺失:未充分记录脊椎疾病史及检查结果、未记录手术临床原因及替代方案考虑、未记录与病人讨论手术风险和好处
- 控方专家证人郭医生形容该医疗记录「not Ideal(不完美)」,惟研讯小组认为其批评未提供评分标准
- 控辩双方专家证人均同意,就L4/5节进行手术是恰当的治疗方案
- 研讯小组接纳辩方指出,磁力共振报告本身已属医疗记录,病人签署的手术同意书亦已记录相关风险讨论
- 研讯小组认为控方没有实质证据证明被告未妥善记录病人医疗记录
Why It Matters
是次裁决对中国香港医疗专业的纪律研讯标准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医委会的裁决显示,即使医疗记录并非完美,只要治疗本身属恰当且有临床理据支持,单纯记录上的不完整并不一定构成专业不当行为。这案例同时反映,专家证人在医疗纪律研讯中提出批评时,必须具备明确及可度量的标准,而非仅以主观意见作结论,对未来同类案件的举证要求有重要影响 。
是次裁决对中国香港医疗专业的纪律研讯标准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医委会的裁决显示,即使医疗记录并非完美,只要治疗本身属恰当且有临床理据支持,单纯记录上的不完整并不一定构成专业不当行为。这案例同时反映,专家证人在医疗纪律研讯中提出批评时,必须具备明确及可度量的标准,而非仅以主观意见作结论,对未来同类案件的举证要求有重要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