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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冒認宏福苑災民騙援助金案押後至11月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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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冒認宏福苑災民騙援助金案押後至11月再訊

Summary

涉及冒認大埔宏福苑火警災民、騙取援助金的案件,9月22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再訊,36歲被告馮俊傑繼續面對欺詐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等5項控罪,案件押後至11月17日再訊。 控方在庭上表示,執法部門調查後發現,案中一張涉款3,000港元的支票曾被提取,律政司需要更多時間處理相關事宜,因此申請押後。 裁判官最終批准押後申請,被告則按原有條件保釋候訊;另據庭上情況,辯方曾申請更改保釋條件,但遭拒絕。 案情指,被告涉嫌利用騙取得來的身份證明文件,混入火警善後安排,假扮宏福苑災民,取得俗稱「災民證」的緊急救濟登記證後,再向政府部門及社福機構申領或企圖申領援助金。

Key Points

  • 被告馮俊傑,36歲,報稱無業,現被控共5罪,包括1項欺詐、3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以及1項不遵從要求而出示身份證明以供查閱罪。
  • 其中一項欺詐罪指,他於2025年11月29日在大埔,意圖欺詐並藉欺騙,以一名姓陳人士的身份登記為宏福苑宏盛閣某單位災民。
  • 控罪指該次登記誘使民政事務處發出一張緊急救濟登記證,並令宏福苑宏盛閣有關單位業主蒙受不利,即未能取得緊急救濟金。
  • 另外3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分別涉及他於2025年11月29日、12月2日及12月9日,在大埔社區中心、朱定昌頤養院及廣福邨聖公會救主堂幼稚園,以宏福苑災民身份取得或騙取款項。
  • 3筆款項分別為民政事務處1萬港元、九龍樂善堂3,000港元及香港聖公會5,000港元,合共1.8萬港元。

Why It Matters

本案牽涉火警後的緊急救濟安排,焦點不只在於個別涉嫌詐騙行為,亦在於災後支援機制能否準確把資源送到真正受影響住戶手上。 若有人藉混亂時刻冒認災民,不但可能令公帑及慈善資源被錯配,亦可能令原本合資格的住戶延誤獲得援助,對社區信任造成影響。 案件資料顯示,控方今次申請再押後,主要原因是調查期間發現案中一張3,000港元支票曾被提取,律政司需要更多時間跟進及處理相關證據和法律事宜。 這意味案件現階段仍在整理資金流向及相關文件,法庭暫未進入正式審理案情的階段。 對被告而言,雖然今次獲准按原有條件繼續保釋,但案件未完結,仍須於11月17日返回粉嶺裁判法院應訊。 從控罪內容可見,案件橫跨2025年11月底至12月上旬,涉及多個地點及不同機構。 首項欺詐控罪集中於災民身份登記本身,即被告是否以他人身份,令民政事務處誤信其為宏福苑宏盛閣受火警影響住戶,從而發出緊急救濟登記證。 其後3項控罪則進一步指向實際金錢利益,涉及政府及社福機構向災民提供的不同援助款項。 換言之,控方的指控不只限於虛報身份,而是指整個申領援助過程均建基於虛假陳述。 資料亦提到,被告另被控一項不遵從要求而出示身份證明以供查閱罪,指他於2025年12月9日在大埔廣福邨平台內,沒有遵從警員DPC2153的要求。 這項控罪雖與援助金金額無直接關係,但反映警方當時在調查或截查過程中,曾要求被告出示身份證明文件。 相關控罪是否與主案事實互相印證,仍有待案件日後再訊時進一步處理。 兩間傳媒報道均指出,案件今日再訊後押後至11月17日,被告續准保釋。 其中一個差異在於,庭上除控方申請押後外,辯方亦曾提出更改保釋條件,但未獲裁判官接納。 這顯示案件雖未正式審理證據,但保釋安排及調查進度已成為現階段法庭處理的主要事項。 按目前資料,案件編號為FLCC 2800/2025。
案件資料顯示,控方今次申請再押後,主要原因是調查期間發現案中一張3,000港元支票曾被提取,律政司需要更多時間跟進及處理相關證據和法律事宜。 這意味案件現階段仍在整理資金流向及相關文件,法庭暫未進入正式審理案情的階段。 對被告而言,雖然今次獲准按原有條件繼續保釋,但案件未完結,仍須於11月17日返回粉嶺裁判法院應訊。 從控罪內容可見,案件橫跨2025年11月底至12月上旬,涉及多個地點及不同機構。 首項欺詐控罪集中於災民身份登記本身,即被告是否以他人身份,令民政事務處誤信其為宏福苑宏盛閣受火警影響住戶,從而發出緊急救濟登記證。 其後3項控罪則進一步指向實際金錢利益,涉及政府及社福機構向災民提供的不同援助款項。 換言之,控方的指控不只限於虛報身份,而是指整個申領援助過程均建基於虛假陳述。 資料亦提到,被告另被控一項不遵從要求而出示身份證明以供查閱罪,指他於2025年12月9日在大埔廣福邨平台內,沒有遵從警員DPC2153的要求。 這項控罪雖與援助金金額無直接關係,但反映警方當時在調查或截查過程中,曾要求被告出示身份證明文件。 相關控罪是否與主案事實互相印證,仍有待案件日後再訊時進一步處理。 兩間傳媒報道均指出,案件今日再訊後押後至11月17日,被告續准保釋。 其中一個差異在於,庭上除控方申請押後外,辯方亦曾提出更改保釋條件,但未獲裁判官接納。 這顯示案件雖未正式審理證據,但保釋安排及調查進度已成為現階段法庭處理的主要事項。 按目前資料,案件編號為FLCC 2800/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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