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焯鴻夫婦涉詐騙600萬貸款提堂 准保釋候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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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商人潘焯鴻與妻子朱瑞芳涉嫌就政府「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申請提供虛假資料,涉及貸款額600萬元,案件周一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控方表示擬把案件轉介區域法院處理,裁判官林希維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11月2日再訊,以待準備轉介文件;兩名被告暫時毋須答辯,並獲准保釋候訊。
Key Points
- 兩名被告分別為56歲潘焯鴻及54歲朱瑞芳,兩人均報稱商人,同被控一項欺詐罪,指控涉及2021年6月25日至7月30日期間的貸款申請。
- 控罪指二人向滙豐銀行訛稱,由潘焯鴻及或「諾翹生物化學有限公司」就「中小企融資擔保計劃」下百分百擔保貸款所提交的資料均屬真實,意圖誘使銀行處理申請,並令香港按揭證券保險有限公司批出600萬元貸款。
- 除欺詐罪外,潘焯鴻另被控3項俗稱「洗黑錢」的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得益的財產罪,涉及款項約298.4萬元;朱瑞芳則被控1項同類罪名,涉及約34.14萬元。
- 各傳媒引述案情指,警方早於2026年3月拘捕潘焯鴻夫婦及4名員工,懷疑有人以虛假的公司營業額、租金及薪酬紀錄,申請政府在疫情期間推出的「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計劃」。
- 裁判官批准兩名被告各以10萬元現金保釋,條件包括不得離開香港、須居於報稱住址、如有更改須通知警方、每周到警署報到,以及不得接觸控方證人;法庭另准潘焯鴻於10月8日至12日離港。
Why It Matters
本案現階段屬程序性提堂,焦點在於控方準備把案件正式轉介區域法院,意味案件日後將進入較高層級法院處理。 由於涉案貸款屬疫情期間為紓緩中小企資金壓力而設的支援措施,案件亦令外界再度關注公帑擔保貸款的審批與資金用途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