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ime · On.cc

3名澳門居民墮假冒公檢法騙局 兩人失48.3萬

about 3 hours ago4 MIN
3名澳門居民墮假冒公檢法騙局 兩人失48.3萬

Summary

澳門執法部門表示,於9月15日及16日接獲3宗假冒內地公檢法人員的電話詐騙案件,受害人包括兩名中年居民及一名青年居民,作案手法相近。 騙徒均以事主涉及內地違法或詐騙案件為由,要求配合調查,並透過視像通話、展示虛假拘捕令及要求開啟手機螢幕共享等方式施壓。 其中兩宗案件分別造成41.3萬及7萬澳門元損失,合共48.3萬澳門元;第三宗則在反詐協調中心及時發現風險後成功攔截一筆2萬港元可疑轉帳,事主未有損失。 執法人員正就3宗案件跟進調查。

Key Points

  • 首宗案件的事主為一名澳門中年男子,他於9月15日中午接獲來電,對方自稱是武漢市公安,並能準確說出其個人資料,增加可信性。
  • 騙徒聲稱事主的內地手機號碼涉及發送詐騙短訊,要求他配合調查,其後更轉為視像通話,藉此營造正式執法程序的假象。
  • 在視像通話期間,騙徒假扮身穿警服,出示虛假拘捕令,並誘使事主開啟手機螢幕共享,長時間監控其操作。
  • 直至反詐協調中心根據情報主動聯絡提醒,首名事主才驚覺受騙;經查其銀行帳戶已被轉走41.3萬澳門元,人員即時凍結帳戶並申請退款,相關手續仍在處理。
  • 第二宗案件發生於9月16日,一名本地中年女子接獲自稱上海公安的電話,對方訛稱其電話涉及違法活動,女子按指示轉帳7萬澳門元,其後向親友提及事件才揭發受騙並報案。

Why It Matters

這3宗案件顯示,假冒公檢法騙局已不再只靠電話恫嚇,而是結合個人資料、視像畫面、假文件及螢幕共享,令受害人更容易誤信對方正在“辦案”。 對港澳居民而言,若接獲自稱內地公安或其他執法人員來電,並要求轉帳、共享螢幕或交出帳戶資料,風險極高,應先自行核實,避免在恐慌下作出不可逆轉的金錢操作。 澳門執法部門披露的3宗個案,時間集中在兩日內,反映同類騙案仍然活躍,而且目標涵蓋中年及青年居民,並非只針對單一年齡層。 從案情可見,騙徒會先以“你涉及案件”作切入點,再利用能夠說出個人資料的優勢,令事主誤以為對方掌握官方紀錄,從而放下戒心。 之後,騙徒再透過視像通話展示警服、拘捕令等元素,進一步加強壓迫感,令受害人在長時間通話中失去判斷力。 首宗案件尤其反映螢幕共享的風險。 當事主按指示開啟手機螢幕共享後,騙徒便可在通話期間掌握其操作流程,增加轉走款項的機會。 雖然反詐協調中心其後主動聯絡提醒,並由人員即時凍結帳戶及申請退款,但款項已先被轉走41.3萬澳門元,退款程序仍需處理,顯示即使及早發現,受害人亦未必能即時完全挽回損失。 第二宗案件則顯示,部分受害人是在與親友談及事件後,才意識到自己受騙。 這類騙案往往利用受害人害怕“案件保密”或擔心被追究的心理,令其不敢即時向身邊人求證。 一旦事主在轉帳前能夠停一停,向家人、朋友或銀行職員查詢,或有機會及早識破。 第三宗案件中,一名青年女子同樣接獲假冒武漢公安來電,並遭遇恐嚇調查、視像“審訊”及螢幕共享等相似手法。 不過,反詐中心及時發現風險,成功攔截一筆2萬港元可疑轉帳交易,並即時凍結銀行帳戶,令事主最終沒有財物損失。 這宗個案亦反映,當可疑交易能夠及早被識別時,執法與銀行介入仍有機會阻止損失擴大。 整體而言,3宗案件的共同特徵十分清晰:假冒內地公檢法人員、指控事主涉案、要求配合調查、安排視像通話、展示假文件,以及誘導共享螢幕或轉帳。 澳門執法人員已就案件展開跟進,並追究涉案人士刑責。 對公眾來說,任何來歷不明的“執法來電”,只要涉及轉帳、提供密碼、共享螢幕或交出銀行資料,都應視為高危訊號,先中止對話,再循正式渠道核實。
澳門執法部門披露的3宗個案,時間集中在兩日內,反映同類騙案仍然活躍,而且目標涵蓋中年及青年居民,並非只針對單一年齡層。 從案情可見,騙徒會先以“你涉及案件”作切入點,再利用能夠說出個人資料的優勢,令事主誤以為對方掌握官方紀錄,從而放下戒心。 之後,騙徒再透過視像通話展示警服、拘捕令等元素,進一步加強壓迫感,令受害人在長時間通話中失去判斷力。 首宗案件尤其反映螢幕共享的風險。 當事主按指示開啟手機螢幕共享後,騙徒便可在通話期間掌握其操作流程,增加轉走款項的機會。 雖然反詐協調中心其後主動聯絡提醒,並由人員即時凍結帳戶及申請退款,但款項已先被轉走41.3萬澳門元,退款程序仍需處理,顯示即使及早發現,受害人亦未必能即時完全挽回損失。 第二宗案件則顯示,部分受害人是在與親友談及事件後,才意識到自己受騙。 這類騙案往往利用受害人害怕“案件保密”或擔心被追究的心理,令其不敢即時向身邊人求證。 一旦事主在轉帳前能夠停一停,向家人、朋友或銀行職員查詢,或有機會及早識破。 第三宗案件中,一名青年女子同樣接獲假冒武漢公安來電,並遭遇恐嚇調查、視像“審訊”及螢幕共享等相似手法。 不過,反詐中心及時發現風險,成功攔截一筆2萬港元可疑轉帳交易,並即時凍結銀行帳戶,令事主最終沒有財物損失。 這宗個案亦反映,當可疑交易能夠及早被識別時,執法與銀行介入仍有機會阻止損失擴大。 整體而言,3宗案件的共同特徵十分清晰:假冒內地公檢法人員、指控事主涉案、要求配合調查、安排視像通話、展示假文件,以及誘導共享螢幕或轉帳。 澳門執法人員已就案件展開跟進,並追究涉案人士刑責。 對公眾來說,任何來歷不明的“執法來電”,只要涉及轉帳、提供密碼、共享螢幕或交出銀行資料,都應視為高危訊號,先中止對話,再循正式渠道核實。

READ IT IN THE APP

Download on the App St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