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哥華父親千萬遺產只留兒子 女兒入稟法院挑戰 卑詩省最高法院推翻遺囑
Bastillepost · 1 SOURCESabout 2 hours ago3 MIN

Summary
加拿大卑詩省發生一宗備受矚目的千萬爭產案。溫哥華男子丹尼爾·丹西(Daniel Dancey)於2022年離世,生前立下遺囑,將高達180萬加元(約1021萬港元)遺產幾乎全數留給兒子傑弗里·丹西(Jeffery Dancey),以長期關係疏離為由,將女兒克里斯汀·埃內斯(Kristin Enes)完全排除在外,令她分文未得。克里斯汀其後入稟卑詩省最高法院挑戰遺囑效力,法官霍夫曼(Judith Hoffman)最終裁定,父親剝奪女兒繼承權的理由「完全站不住腳」,遺囑「未能對女兒的生計與撫養做出足夠、公正且公平的安排」,當庭推翻原有遺囑,判女兒獲得遺產的45%,涉款約81萬加元(約459萬港元)。
Key Points
- 涉案遺產價值約180萬加元(約1021萬港元),丹尼爾·丹西在2022年立下遺囑,將遺產全數留給兒子傑弗里·丹西,女兒克里斯汀·埃內斯完全被排除在外
- 法院查明,父女第一次長期疏離的原因,是母親與父親分居後,女兒好心收留母親同住,引發父親不滿所致
- 第二次疏離則是女兒自己面臨離婚、與丈夫分居,父親對此感到極度失望而主動疏遠女兒
- 法官指出,這場家庭疏離的源頭完全是父親個人的固執與偏見,「在法律上絕對不能構成剝奪親生女兒繼承權的合理合法理由」
- 克里斯汀目前是一名獨自撫養三名孩子的單親媽媽,身上扛著沉重按揭,經濟狀況拮据,成為法官裁決的關鍵人道因素
- 法官最終裁定重組遺產分配,兒子獲55%,女兒獲45%,兒子較多分10%是因他在父親生命最後數年確有提供照顧,使其「道德主張」略高於姐姐
- 關於女兒聲稱在父親立遺囑後一年(即2023年)已與父親達成大和解,法官認為女兒的證詞比弟弟更誠實、更可信且更可靠
- 弟弟聲稱自己為全職照顧經常癲癇發作的父親而放棄工作,經濟狀況比姐姐更差,但法官指出放棄穩定收入是其個人選擇,不能轉化為比姐姐更高的道德主張
Why It Matters
本案凸顯卑詩省《遺囑、遺產及繼承法令》(WESA)下,即使配偶或子女已成年且經濟獨立,仍可在遺囑未提供「適當供求」時,向法院申請變更遺囑分配。此類「遺囑變更申索」一般須在遺產認證批出後180日內提出。對於本港讀者而言,若有親屬在加拿大留有遺產,或需注意當地遺產法例的相關規定,即使遺囑已列明財產分配,受益人仍可依法提出挑戰。此外,有當地遺產訴訟律師指出,若立遺囑人擬偏重某名子女,宜在遺囑清楚交代理由,並預留足夠證據支持,否則一旦遭挑戰,最終分配或與原意大相逕庭。
本案凸顯卑詩省《遺囑、遺產及繼承法令》(WESA)下,即使配偶或子女已成年且經濟獨立,仍可在遺囑未提供「適當供求」時,向法院申請變更遺囑分配。此類「遺囑變更申索」一般須在遺產認證批出後180日內提出。對於本港讀者而言,若有親屬在加拿大留有遺產,或需注意當地遺產法例的相關規定,即使遺囑已列明財產分配,受益人仍可依法提出挑戰。此外,有當地遺產訴訟律師指出,若立遺囑人擬偏重某名子女,宜在遺囑清楚交代理由,並預留足夠證據支持,否則一旦遭挑戰,最終分配或與原意大相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