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ime · HK01

廉署起訴加密貨幣找換店前職員涉賄轉單900萬

about 4 hours ago3 MIN
廉署起訴加密貨幣找換店前職員涉賄轉單900萬

Summary

廉政公署公布,落案起訴31歲加密貨幣找換店前職員洪栢鍁,指他涉嫌收受賄款,暗中將找換店客戶的加密貨幣交易,轉移至由他人提供的加密貨幣錢包處理。案情指,有關安排在2023年8月至11月期間持續約3個月,牽涉現金買賣逾110萬枚泰達幣,折合接近900萬港元。 案件涉及一宗貿易在香港經營的加密貨幣找換店業務。廉署表示,被告案發時在上水分店任職客戶服務及營運助理,負責與客戶進行交易,而按公司程序,處理交易時必須使用公司的加密貨幣錢包。廉署調查後懷疑,被告沒有依照既定做法,而是把部分客戶交易私下轉往兩名男子提供的錢包進行。

Key Points

  • 被告洪栢鍁,31歲,案發時任一宗貿易上水分店職員,職責包括與客戶進行加密貨幣交易。
  • 控罪指他於2023年8月至11月期間,向兩名男子收受賄款,並把找換店客戶交易轉移處理。
  • 廉署指分店職員按規定須使用公司加密貨幣錢包,但被告涉嫌改用兩名男子提供的錢包交易。
  • 廉署稱,被告每逢促成有關交易的一日,可獲200港元報酬,屬涉嫌收受利益安排的一部分。
  • 調查顯示,3個月內相關交易涉及逾110萬枚泰達幣,折合接近900萬港元,屬多項現金買賣。
  • 廉署指出,案件源於早前接獲的貪污投訴,其後展開調查。調查內容顯示,被告涉嫌利用兩名男子提供的加密貨幣錢包,私下與公司客戶完成多項交易。從執法部門的說法看,案件焦點不單在於交易金額龐大,更在於前線職員是否藉職務之便,繞過公司原有錢包及內部流程,將本應由公司系統處理的客戶交易轉移至外部錢包。
  • 控罪方面,廉署表示,被告被控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涉及《防止賄賂條例》及《刑事罪行條例》。案件已排期於10月2日、即星期五,在粉嶺裁判法院答辯。被告目前獲准保釋,意味案件將先進入答辯程序,再由法庭處理往後安排。
  • 從已披露資料可見,涉案交易主要圍繞泰達幣。泰達幣屬常見穩定幣之一,在場外找換及現金買賣中較常被使用。廉署今次所指的交易量超過110萬枚,若按報道所述折算,總值接近900萬港元,反映涉案交易並非單一小額個案,而是在一段時間內重複出現的多宗買賣。
  • 案件亦反映,實體加密貨幣找換店除面對一般零售交易風險外,亦要依賴前線員工按程序操作,包括使用指定錢包、按公司流程處理客戶資產,以及避免私下安排交易。若有人涉嫌收受報酬,把客戶交易轉往外部錢包,除了可能影響公司監管與紀錄保存,也可能令客戶難以掌握交易實際經手方式。現階段案件仍待法庭審理,控方指控亦有待在司法程序中驗證。

Why It Matters

對香港讀者而言,案件顯示加密貨幣找換店即使屬新型交易場景,前線員工若涉嫌收受利益並偏離公司程序,仍可能按本港現行反貪法例被檢控。 隨着案件進入答辯階段,外界亦會關注找換店如何加強內部監管、錢包使用紀錄及員工交易流程的監察。

READ IT IN THE APP

Download on the App St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