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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院舍助理舍監強姦智障女院友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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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院舍助理舍監強姦智障女院友罪成

Summary

在大埔一間由匡智會營運的院舍任職的前助理舍監鍾培基,被高等法院陪審團裁定五項強姦罪全部成立,涉及於2024年7月13日至8月9日期間,五度強姦一名女院友。 案中女事主在庭上以代號X識別,報道對其年齡有22歲及23歲兩個說法,但兩篇報道均指她有輕度智障,智力水平相當於9歲兒童。 控方指被告先以友善形象接近事主,與她聊天、玩電子遊戲,甚至請她吃棉花糖,其後利用對方信任犯案。 法官杜麗冰把案件押後至10月14日判刑,以待辯方求情、被告心理及精神科評估,以及女事主心理創傷報告。

Key Points

  • 高院陪審團周三裁定38歲被告鍾培基五項強姦罪成,案件涉及大埔匡智會院舍一名被界定為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女院友。
  • 兩篇報道對陪審團組成及裁決方式有不同描述;HKFP稱陪審團由五男兩女組成,商議約五小時後,就三罪以6比1、其餘兩罪一致裁定罪成。
  • SCMP則報道陪審團由四男兩女組成,並一致裁定五罪成立,同時否定被告所稱女事主因愛慕不遂、心生怨恨或妒忌而作出虛構指控的說法。
  • 控方案情指,五次強姦分別發生於2024年7月13日至8月9日之間,其中三次在男職員房,兩次在女事主房間內發生。
  • 庭上指女事主曾表示不願意或感到不舒服,但因害怕被被告責罵而不敢張揚;她形容被告是「很友善」的舍監,經常主動找她聊天。
  • 警方在被告儲物櫃內搜出安全套及其他與性交有關物品,並在女事主房內床單驗出被告精液及女事主DNA。
  • HKFP報道又指,閉路電視拍到被告四次帶女事主進入其辦公室,另有一次進入女事主睡房,成為控方案情的重要客觀證據之一。
  • 被告作供時否認曾與女事主發生性行為,稱雙方只曾閒聊瑣事;對於2024年8月9日出現在女病房,他稱因接獲懷疑火警報告而前往巡查。
  • 被告又稱當晚因女事主難以入睡,故留在她身邊約一小時;對於床單上的精液,他堅稱自己沒有射精,並嘗試提出其他解釋。
  • HKFP指被告約在首宗指稱罪行發生前一個月開始在該大埔院舍任職助理舍監,顯示涉案時他到職時間不長,但已與院友建立接觸關係。

Why It Matters

案件牽涉智障院友在住宿照顧環境中的人身安全,尤其當照顧者同時掌握日常起居安排與紀律權力時,受害人即使感到不適,也可能因害怕被責罵而不敢即時求助。 對香港讀者而言,案件亦突顯院舍監管、閉路電視覆蓋、員工操守審查,以及對弱勢受害人提供創傷支援的重要性;而法庭最終依賴證供、閉路電視與法證結果交叉印證,亦反映此類案件的舉證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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