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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收1.5万元助虚报资历骗A牌 判囚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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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收1.5万元助虚报资历骗A牌 判囚两个月

Summary

一宗涉及注册电工牌照申请造假的案件,10月12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45岁被告陈国威、金诺灯光音响工程有限公司时任注册电工,早前承认一项串谋诈骗罪,法庭以监禁3个月为量刑起点,因认罪扣减后判囚两个月。 案情显示,一名申请人于2021年中申请注册“电工A牌”时,因证明文件不齐全,被机电工程署要求补交工作经验证明,其后经友人介绍找陈国威协助,最终提交虚假受雇记录并成功获批牌照。

Key Points

  • 被告陈国威,45岁,案发时为金诺灯光音响工程有限公司注册电工,承认一项违反普通法的串谋诈骗罪。
  • 裁判官陈慧敏以监禁3个月作为量刑起点,考虑被告认罪后,将刑期扣减至两个月并判处入狱。
  • 同案49岁申请人于2021年中申请“电工A牌”,因文件不足被机电署要求补交工作经验证明,之后寻求被告协助。
  • 补交文件声称申请人于2011年9月至2015年12月受雇于金诺,并由陈国威监督,但廉署调查发现公司从未聘用该人。
  • 陈国威在未获授权下以公司名义发出证明信,并在申请期间向对方收取合共15,000元;涉案牌照其后已被注销。
  • 本案由香港廉政公署接获涉及注册电工牌照申请的贪污投诉后展开调查。廉署发现,涉案申请人提交的补充文件中,包括一封以金诺名义签发的工作证明,内容虚假声称申请人曾于2011年9月至2015年12月在该公司任职,并由陈国威负责监督。 但调查显示,金诺实际上从未雇用该名申请人,而陈国威也从未获授权发出有关证明信。 尽管如此,机电署当时接纳了有关文件,并向申请人发出“电工A牌”。
  • 根据案情,陈国威是通过介绍认识该名申请人,之后协助对方伪造相关证明文件,并因此收取报酬共1.5万元。 同案另一名被告、49岁申请人,也被控同一项串谋诈骗罪,案件已押后至11月19日答辩。 on.cc并提到案件编号为WKCC 4503/2026。
  • 多家媒体引述廉署指出,在香港从事电业工程的人士,必须先向机电工程署注册成为注册电业工程人员,方可合法进行相关工程。 注册证明书共分五级,其中A级证明书即俗称“电工A牌”,属于入门等级;申请人一般须具备最少5年在电业工程公司工作的经验,其中最少1年须在注册电工监督下工作,并提交相关工作证明供署方评核。 这也说明,工作经验证明在申请过程中属于关键材料,一旦有人虚报资历,便可能直接影响牌照审批结果。

Why It Matters

廉署指出,申请人以虚假工作经验注册成为电业工程人员,会损害电力工程质量,并危及公共安全;涉案申请人的相关注册牌照已被机电署注销。 另外,廉署上周五还起诉另一宗同类案件,涉及53岁青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独资经营者贺志兵,案件定于10月13日在观塘裁判法院提讯,显示执法部门正持续追查同类以虚假资历申领“电工A牌”的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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