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水反黑搗非法賭檔 警拘56人揭遊戲機中心積分兌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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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大埔警區刑事部一連兩日在上水展開代號「凌霜」的大規模反三合會行動,警方指成功瓦解一個活躍於區內、由三合會組織操控的非法賭博集團,先後搗破一間提供「積分兌換現金」服務的非法遊戲機中心,以及4個匿藏於唐樓單位內的懷疑非法賭檔。 行動合共拘捕56人,當中包括三合會骨幹成員;警方並表示其中5名被捕人已被正式落案控告,於9月30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其餘人士仍被扣留調查。
Key Points
- 大埔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第二隊主管偵緝督察鄭善文表示,警方早前接獲情報,指有三合會「勝和」成員在背後操控上水區一間遊戲機中心,藉此經營非法賭博活動。
- 警方指有關集團以「低買高賣」方式牟利,例如以70元出售面值100分的遊戲積分,再協助賭客把贏得的積分兌換成現金,令遊戲機中心實際上成為賭博場所。
- 反三合會行動組曾派出喬裝探員深入蒐證,並於9月29日突擊搜查該遊戲機中心,當場拘捕2男2女,年齡由30至76歲不等,當中包括1名三合會骨幹成員。
- 警方其後再發現同一個三合會團夥同時在上水多個唐樓單位經營非法賭檔,遂聯同特別職務隊採取行動,再搗破4個懷疑非法場所,涉及釣魚機場、百家樂場及麻雀檔。
- 連串搜查中,警方檢獲11部釣魚機、2張麻雀檯、1張百家樂檯、一批賭具及約2.4萬元現金;在唐樓單位行動中另拘捕52人,年齡由26至80歲不等。
Why It Matters
今次案件顯示,表面上屬消閒娛樂場所的遊戲機中心,以及隱藏在住宅唐樓單位內的賭檔,都可能成為三合會收入來源的一部分,對北區社區治安構成持續壓力。 警方亦藉此重申,《賭博條例》下經營賭博場所及在賭博場所內賭博均屬嚴重罪行,反映執法部門會繼續從收入鏈着手打擊黑幫活動。
警方交代案情時指出,今次行動由大埔警區刑事部主導,歷時兩日,重點針對上水區內由三合會操控的非法賭博網絡。 從警方描述可見,涉案集團並非單靠傳統麻雀或百家樂賭檔運作,而是把遊戲機中心包裝成一般娛樂場所,再透過積分買賣及現金兌換安排,將原本看似普通的電子遊戲活動轉化為賭博模式。
鄭善文表示,警方早前接獲情報後,先由反三合會行動組派出喬裝探員蒐證,掌握遊戲機中心的運作方式及相關人士角色,再於9月29日採取拘捕行動。 被捕4人分別涉嫌「經營非法賭博場所」及「協助及教唆經營非法賭博場所」,年齡由30至76歲不等。 警方特別提到,其中一人屬三合會骨幹成員,顯示案件不止涉及前線看場或職員,而是有組織背景。
警方其後循線追查,發現同一團夥在區內另設多個賭檔,並把場所隱藏於唐樓單位內,以增加隱蔽性。 大埔警區於是聯同特別職務隊,突擊搜查多個目標單位,再搗破4個懷疑非法賭檔。 這些場所包括非法釣魚機場、百家樂場及麻雀檔,反映集團提供的賭博形式多樣,既有電子遊戲式賭博,也有較傳統的桌上賭博活動。
在唐樓單位的行動中,警方共拘捕52人,包括26男26女,年齡由26至80歲不等,他們涉嫌「經營非法賭博場所」及「於賭博場所賭博」。 連同遊戲機中心內被捕的4人,兩日行動總拘捕人數達56人。 警方又指,有關賭檔已經營約一個半月,顯示相關活動並非短暫聚賭,而是有一定持續性。
檢獲物方面,警方共起出11部釣魚機、2張麻雀檯、1張百家樂檯、一批賭具,以及約2.4萬元現金。 這批證物除可反映賭檔規模外,亦有助警方追查資金流向及集團分工。 警方表示,其中5名被捕人士已被落案控告,並於9月30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其餘人士則仍被扣留調查。
警方最後提醒,根據香港法例第148章《賭博條例》,經營賭博場所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0萬元及監禁7年;而在賭博場所內賭博,最高可被判罰款3萬元及監禁9個月。 警方表明會持續採取嚴正執法行動,打擊三合會收入來源,並呼籲市民及遊客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交代案情時指出,今次行動由大埔警區刑事部主導,歷時兩日,重點針對上水區內由三合會操控的非法賭博網絡。 從警方描述可見,涉案集團並非單靠傳統麻雀或百家樂賭檔運作,而是把遊戲機中心包裝成一般娛樂場所,再透過積分買賣及現金兌換安排,將原本看似普通的電子遊戲活動轉化為賭博模式。
鄭善文表示,警方早前接獲情報後,先由反三合會行動組派出喬裝探員蒐證,掌握遊戲機中心的運作方式及相關人士角色,再於9月29日採取拘捕行動。 被捕4人分別涉嫌「經營非法賭博場所」及「協助及教唆經營非法賭博場所」,年齡由30至76歲不等。 警方特別提到,其中一人屬三合會骨幹成員,顯示案件不止涉及前線看場或職員,而是有組織背景。
警方其後循線追查,發現同一團夥在區內另設多個賭檔,並把場所隱藏於唐樓單位內,以增加隱蔽性。 大埔警區於是聯同特別職務隊,突擊搜查多個目標單位,再搗破4個懷疑非法賭檔。 這些場所包括非法釣魚機場、百家樂場及麻雀檔,反映集團提供的賭博形式多樣,既有電子遊戲式賭博,也有較傳統的桌上賭博活動。
在唐樓單位的行動中,警方共拘捕52人,包括26男26女,年齡由26至80歲不等,他們涉嫌「經營非法賭博場所」及「於賭博場所賭博」。 連同遊戲機中心內被捕的4人,兩日行動總拘捕人數達56人。 警方又指,有關賭檔已經營約一個半月,顯示相關活動並非短暫聚賭,而是有一定持續性。
檢獲物方面,警方共起出11部釣魚機、2張麻雀檯、1張百家樂檯、一批賭具,以及約2.4萬元現金。 這批證物除可反映賭檔規模外,亦有助警方追查資金流向及集團分工。 警方表示,其中5名被捕人士已被落案控告,並於9月30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其餘人士則仍被扣留調查。
警方最後提醒,根據香港法例第148章《賭博條例》,經營賭博場所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0萬元及監禁7年;而在賭博場所內賭博,最高可被判罰款3萬元及監禁9個月。 警方表明會持續採取嚴正執法行動,打擊三合會收入來源,並呼籲市民及遊客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