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消防員等5男涉與14歲女童非法性交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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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高等法院周三開審一宗涉及未成年少女的性罪行案件,5名被告分別報稱任職小學教師、地政主任、工程實習生、消防員及YouTuber,被控於2023年5月3日至6月2日期間,與一名當時14歲、就讀中三的女童X非法性交,以及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 控方指,案件並非由女童主動就性罪行報案,而是她與母親於2023年6月4日到警署報稱手機交予他人安裝軟件後未獲歸還,警員留意到她手臂有瘀痕,懷疑涉及虐兒而進一步查問,最終揭發本案。
Key Points
- 5名被告為譚兆竣(28歲,小學老師)、陳家明(33歲,地政主任)、吳啟正(24歲,工程實習生)、曹杰庭(31歲,消防員)及黃栢康(28歲,YouTuber),各被控1項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及1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
- 控罪指各人涉嫌於2023年5月3日至6月2日期間,分別在荃灣或葵涌的酒店房間,或荃灣福來邨永寧樓一單位內,與女童X非法性交;控方指5人均曾與X性交,而相關猥褻行為控罪涉及X替他們口交,其中譚兆竣、陳家明、吳啟正及曹杰庭被指在X口內射精。
- 曹杰庭另被控1項未經同意下作出的肛交罪,指他於2023年5月29日在旭逸酒店與X肛交而X不同意;黃栢康則另被控2項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指他於2023年6月2日在荃灣絲麗酒店房間及升降機內襲擊X。
- 控方指X於案發時為2008年出生的中三學生,她透過Heymandi與不同男性聊天,其後轉到Telegram聯絡;其帳戶名稱帶有「14歲」、「走甜」、「唔約」及「唔需要零用」等字眼,但仍有人接觸她,而她亦有與對方外出。
- 庭上播放多段閉路電視片段,控方指可見譚兆竣、吳啟正及曹杰庭在相關日子與X一同進入酒店或屋苑,另有片段顯示一名男子在酒店升降機內向X左上臂揮拳兩次;控方又指除吳啟正外,X與其餘被告在酒店見面時均身穿校服。
- 控方開案陳詞進一步交代,X在2023年6月4日與母親到警署報失手機時,警員見她手臂有瘀痕,最初懷疑涉及虐兒,遂向她查問。 X表示在報警前一兩天曾與一名男子性交,並曾遭對方毆打,警方其後展開調查,並於同年6月19日拘捕各被告。 on.cc則報道,X其後被送院驗傷。
- 控方又指,X在2023年4月28日至6月2日期間,曾8次與他人性交,其中3人不涉本案。 她的首次性經驗發生於2023年4月28日,當時她曾向對方表明自己只有14歲,不能入住酒店,故首次性交地點是在一幢大廈後樓梯。 此外,她於同年5月10日在一幢工業大廈與另一名男子性交,對方給她一枝粉紅色自慰棒,警方其後在X住所檢獲該物品。
- 就個別被告而言,控方指譚兆竣涉嫌於2023年5月3日在悅品酒店荃灣與X性交。 警方其後在譚的住所檢獲一條帶,並在帶上發現X的DNA;X在錄影會面中稱,譚曾在酒店房內用該帶「箍」着她,再拖着她行走。 HK01另報道,警方亦在譚住所找到避孕套及一個粉紅色手扣。
- 陳家明被指於2023年5月23日在旭逸酒店與X性交。 吳啟正則被指於2023年5月27日在福來邨永寧樓一單位與X性交,控方稱該單位是吳的住址。 HK01報道,X稱吳自稱是科大三年級生,可替她補習。 吳被捕後在警誡下稱:「我知道佢係細個16歲,不過佢願意。」
- 至於黃栢康,控方指他於2023年6月2日在荃灣絲麗酒店與X性交,並在房內及升降機內襲擊X。 HK01報道,庭上播放的片段顯示黃在升降機內向X手臂揮拳兩次。 不過on.cc報道,控方指X未能在認人程序中認出黃;相對地,除黃之外,其餘被告均在警署認人手續中被認出。
Why It Matters
案件現進入正式審訊階段,法庭將聚焦各被告是否知悉X未滿16歲、雙方如何透過交友程式接觸,以及閉路電視、DNA與警誡供詞等證據如何互相印證。 on.cc報道,X將於周四透過視像系統作供,預料其證供將成為審訊關鍵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