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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 高院處理求情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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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 高院處理求情判刑

Summary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今日在高等法院確認承認一項《港區國安法》下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隨即進入求情及判刑階段。 綜合多家傳媒報道,聆訊預料需時一日,而高院外自昨晚起已有大批人士排隊輪候旁聽席位。

Key Points

  • 黃之鋒現年29歲,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11月23日期間,在香港與羅冠聰及其他身份不詳人士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實施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 法官譚耀豪在庭上指出,本案具公共性,要求控方在公開法庭讀出案情。 on.cc亦報道,案件編號為HCCC 181/2026。
  • 控方案情指,已解散的民主派政治組織香港眾志於2016年成立,黃之鋒為前秘書長,羅冠聰為創黨主席;眾志其中一項政治目標是香港「民主自決」,而黃、羅及其他成員為此採取「國際遊說」策略,尋求外國關注與支持。
  • 案情列出多項被指屬「國際戰線」的行動,包括2016年起推動美國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與美國政要會面、2019年在美國國會聽證會作證,以及遊說德國、意大利及歐盟停止向香港警方出售或出口武器、人群管制裝備等。
  • 控方亦指,《港區國安法》於2020年6月30日實施後,黃之鋒與羅冠聰仍討論延續國際戰線。黃之鋒在同年7月表示會繼續爭取國際關注,並與羅保持聯絡;羅則在BBC訪問中稱,兩人曾討論分工,由黃及其他人留港延續工作,羅則在海外繼續發聲及會見外國政要,呼籲制裁香港警方。
  • 案情又提到,羅冠聰於2020年7月17日發起網上聯署,要求以色列公司Cellebrite及其他數碼法理鑑證公司終止與香港警方合作;黃之鋒翌日於Facebook及Twitter(現稱X)轉發聯署連結。其後Cellebrite於同年10月宣布停止向中港客戶提供產品。
  • 黃之鋒在2020年11月23日因另一宗案件被還押;控方指他在還押前一天,曾於Facebook及Patreon發表「判刑前工作報告」,列出《港區國安法》頒布後所進行的政治工作,包括繼續國際遊說、在媒體及公開活動發表文章和演說,以及促使Cellebrite停止向香港警方供應蒐證軟件。
  • 星島日報報道,黃之鋒今年5月已在裁判法院承認控罪,今日到高等法院進行求情及判刑。 on.cc則指,他今日在高院確認承認控罪。 HKFP報道,這是黃之鋒在北京實施的國安法下第二宗定罪;他現正就「香港47人案」中的「35+」顛覆案服刑4年8個月,原預計於2027年完成刑期,但今次定罪可能令其刑期再延長。

Why It Matters

本案的焦點不只在於黃之鋒是否認罪,而在於法庭如何就《港區國安法》下涉及海外遊說、制裁倡議及跨境聯繫的行為作量刑評價。 根據《港區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一般情節可判監3年至10年,若屬「罪行重大」則可判囚10年以上至終身,因此判刑結果將直接影響黃之鋒現有刑期以外還需服刑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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