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疑犯涉打死女友 重組案情時遭警綁繩棍毆
SingTao · 2 SOURCESabout 2 hours ago5 MIN

Summary
印度古吉拉特邦巴夫那加爾市一宗命案,因警方其後處理疑犯的手法,再次引發對執法界線的爭議。案中20歲男子拉卡尼被指於9月3日在公營巴士站外,當街襲擊40歲同居女友巴萊亞,對方送院後不治;警方翌日以涉嫌謀殺拘捕他。 不過,更受關注的是9月5日警方押解他返回現場重組案情時的畫面:片段顯示他雙手被繩索綁住,先後被按向警車、柱躉及牆身,再遭警員以警棍反覆毆打,即使倒地及哀號求饒,亦未見即時停止。 有當地傳媒稱,他在約10分鐘內被打逾100下;警方高層則承認事件發生於重組案情期間,並辯稱案件極為嚴重,警方需要「多做一步」,向其他罪犯發出強烈訊息。
Key Points
- 案發地點為古吉拉特邦巴夫那加爾市,疑犯為20歲拉卡尼,死者為40歲巴萊亞,兩人據報一同露宿於當地公營巴士站外。
- 警方表示,拉卡尼早前因另一宗案件入獄,近日獲釋後,懷疑巴萊亞與兩人的共同朋友拉維發展感情,成為衝突導火線。
- 9月3日,拉卡尼在巴士站正門遇上巴萊亞及拉維,閉路電視拍到他涉嫌襲擊兩人,並抓住巴萊亞頭髮,多次把其頭、頸及面部撞向地面。
- 巴萊亞重傷昏迷後,被送往巴夫那加爾一間政府醫院,其後證實不治;拉卡尼則於翌日被警方拘捕,案件按涉嫌謀殺處理。
- 9月5日尼拉姆巴格警署人員押拉卡尼返巴士站重組案情,片段顯示他被綁手後遭警棍連番抽打,部分報道稱約10分鐘內逾100下。
Why It Matters
對香港讀者而言,這宗事件的焦點已不止於一宗情殺疑案,而是警方在公眾憤怒與網絡輿論壓力下,能否仍然守住程序公義底線。若執法人員以「維護聲譽」或「震懾罪犯」為由公開施暴,最終可能削弱的,正是警方本身的公信力,以及社會對依法審訊的信任。
從兩家報道綜合可見,案件本身與其後的「私刑片」已成為兩條並行的公共討論線索。案情方面,am730引述資料指,拉卡尼與巴萊亞過去約7年一直露宿於巴夫那加爾一處人行道上;在拉卡尼出獄後,發現女友與認識男子Ravi交往,雙方於上周四即9月3日發生衝突。 《星島》則補充,該名男子全名為Faizal alias Khatki Rafiq Lakhani,死者為Kajal Baraiya,共同朋友則為Ravi alias Boda Rajendra Gohel,並指警方相信感情糾紛是案件背景之一。
至於網上流傳的片段,兩家報道均描述警員由街外一路打到巴士站內。 am730提到,拉卡尼最初伏在一輛汽車車尾,遭警員持長棍猛力揮打臀部,發出響亮聲音,之後他痛得扭動身體、倒地及求饒,但警員把他拉起後繼續打,再將他帶入巴士站室內,綁在柱上續打。 《星島》則進一步指,警員不但把他按在警車、柱躉及牆邊毆打,當他癱倒地上後,仍合力用棍抬起其雙腿,方便另一名警官揮棍抽打臀部。 這些細節令外界質疑,警方當時究竟是在重組案情,還是在公開羞辱及懲罰疑犯。
警方回應亦成為爭議核心。《星島》引述尼拉姆巴格警署主管烏納德卡特承認,事件確於重組案情期間發生,並形容案件極為嚴重,拉卡尼過往亦曾涉及綁架及襲擊等案件,慣常滋擾他人。 他又稱,在這類「罕見案件」中,警方需要「多做一步」,目的是向其他犯罪分子發出強烈訊息;加上女子遇襲片段在社交平台流傳後,民眾質疑警方執法能力,事件損害警隊聲譽,因此有必要作出強硬回應。 am730亦引述相近說法,指當地警官認為案件已令民眾覺得警方失去公信力,所以必須以更強硬方式回應。
然而,兩家報道同時指出,古吉拉特邦其實早已有針對同類做法的限制。 《星島》提到,邦高等法院近期審理另一宗警員涉嫌當眾毆打戴上手銬疑犯的案件時,法庭之友指出,邦政府內政部已於5月7日發出通告,明令限制同類執法行為。 通告列明,警員不得強迫疑犯當眾做深蹲、跪地爬行、以侮辱姿勢示眾,亦不得踢踹、持棍毆打,或在疑犯已被鎖上手銬後再用繩綑綁;違規者可面對嚴格紀律處分,相關地區高級警官亦可能被追究管理責任。 am730亦提到,5月7日通告已限制警方以此類方式對待疑犯,若警員違規,除本人受罰外,負責區域的高階警官亦須承擔責任。
更廣泛而言,《星島》再引述印度最高法院過往在具標誌性的D.K. Basu案中,已訂立警方拘捕及扣押疑犯時必須遵守的保障原則,以防止羈押期間出現酷刑及暴力;古吉拉特邦高等法院在過往公開棍打案件中,亦曾質疑警方是否有任何法律容許當眾鞭打疑犯。 換言之,今次爭議不只是個別警員是否「出手過火」,而是當地執法文化、司法保障與公眾情緒之間的衝突,再次被一段廣泛流傳的影片推到檯面。
從兩家報道綜合可見,案件本身與其後的「私刑片」已成為兩條並行的公共討論線索。案情方面,am730引述資料指,拉卡尼與巴萊亞過去約7年一直露宿於巴夫那加爾一處人行道上;在拉卡尼出獄後,發現女友與認識男子Ravi交往,雙方於上周四即9月3日發生衝突。 《星島》則補充,該名男子全名為Faizal alias Khatki Rafiq Lakhani,死者為Kajal Baraiya,共同朋友則為Ravi alias Boda Rajendra Gohel,並指警方相信感情糾紛是案件背景之一。
至於網上流傳的片段,兩家報道均描述警員由街外一路打到巴士站內。 am730提到,拉卡尼最初伏在一輛汽車車尾,遭警員持長棍猛力揮打臀部,發出響亮聲音,之後他痛得扭動身體、倒地及求饒,但警員把他拉起後繼續打,再將他帶入巴士站室內,綁在柱上續打。 《星島》則進一步指,警員不但把他按在警車、柱躉及牆邊毆打,當他癱倒地上後,仍合力用棍抬起其雙腿,方便另一名警官揮棍抽打臀部。 這些細節令外界質疑,警方當時究竟是在重組案情,還是在公開羞辱及懲罰疑犯。
警方回應亦成為爭議核心。《星島》引述尼拉姆巴格警署主管烏納德卡特承認,事件確於重組案情期間發生,並形容案件極為嚴重,拉卡尼過往亦曾涉及綁架及襲擊等案件,慣常滋擾他人。 他又稱,在這類「罕見案件」中,警方需要「多做一步」,目的是向其他犯罪分子發出強烈訊息;加上女子遇襲片段在社交平台流傳後,民眾質疑警方執法能力,事件損害警隊聲譽,因此有必要作出強硬回應。 am730亦引述相近說法,指當地警官認為案件已令民眾覺得警方失去公信力,所以必須以更強硬方式回應。
然而,兩家報道同時指出,古吉拉特邦其實早已有針對同類做法的限制。 《星島》提到,邦高等法院近期審理另一宗警員涉嫌當眾毆打戴上手銬疑犯的案件時,法庭之友指出,邦政府內政部已於5月7日發出通告,明令限制同類執法行為。 通告列明,警員不得強迫疑犯當眾做深蹲、跪地爬行、以侮辱姿勢示眾,亦不得踢踹、持棍毆打,或在疑犯已被鎖上手銬後再用繩綑綁;違規者可面對嚴格紀律處分,相關地區高級警官亦可能被追究管理責任。 am730亦提到,5月7日通告已限制警方以此類方式對待疑犯,若警員違規,除本人受罰外,負責區域的高階警官亦須承擔責任。
更廣泛而言,《星島》再引述印度最高法院過往在具標誌性的D.K. Basu案中,已訂立警方拘捕及扣押疑犯時必須遵守的保障原則,以防止羈押期間出現酷刑及暴力;古吉拉特邦高等法院在過往公開棍打案件中,亦曾質疑警方是否有任何法律容許當眾鞭打疑犯。 換言之,今次爭議不只是個別警員是否「出手過火」,而是當地執法文化、司法保障與公眾情緒之間的衝突,再次被一段廣泛流傳的影片推到檯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