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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補習老師原脫兩罪 律政司上訴得直後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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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補習老師原脫兩罪 律政司上訴得直後認罪

Summary

一宗涉及補習老師與男童的非禮案再有新進展。被告何永恒早前在原審時,只有1項非禮罪被裁定罪成,其餘兩項獲判脫罪;其後律政司就脫罪部分提出上訴並獲判得直,案件發還後,何今改為承認兩項非禮罪。 他承認於2022年8月10日及17日,在深水埗兩度非禮男童X。

Key Points

  • 被告何永恒案發時44歲,現年48歲,控方指他在香港出生,案發前沒有案底,並具碩士學歷。
  • 控方案情指,男童X於2011年出生,案發時仍是小學生,而何永恒自2018年起開始替X補習。
  • 資料顯示,X早於2018年8月底已向母親投訴,指遭被告多次觸摸私處,事件其後延續至2022年被揭發。
  • 2022年8月20日的多段閉路電視片段拍到,被告補習期間隔着褲子觸摸X的私處,亦有觸摸其大腿及胸部。
  • 控方又指,被告同月27日在課堂上再次觸摸X,其後於2022年9月10日被捕。
  • 本案的程序發展較為曲折。何永恒早前曾被裁定1項非禮罪罪成,他其後就該項定罪提出上訴,但遭駁回。 另一方面,律政司不服他在另外兩項非禮罪獲判無罪,提出上訴後獲判得直,案件因此發還處理。 在案件再度回到法庭後,被告最終就該兩項控罪改為認罪。
  • 控方在庭上交代被告背景時指出,何永恒現年48歲,案發時沒有刑事定罪紀錄,擁有碩士學歷,曾任大學助理行政主任。 就案情而言,X在2011年出生,案發時是小學生;被告自2018年起替X補習,而X在同年8月底已向母親表示,遭被告多次觸摸私處。 到了2022年8月20日,多段閉路電視片段拍攝到補習期間的情況,顯示被告曾隔着褲子觸摸X的私處,並觸摸其大腿及胸部。 控方亦指,被告在同月27日的課堂上再有觸摸行為,最終於同年9月10日被捕。
  • 案件亦反映受害人及家屬在司法程序中的承受。控方表示,事主X在第一次審訊時已沒有出庭作供,而在案件發還後,X及其家人拒絕再重提事件,因此未能索取創傷報告。 這意味法庭在處理案件後續時,需要在既有證據基礎上繼續推進程序。
  • 辯方求情時稱,被告已受了很大教訓。 不過,法官指出,被告犯案時理應可預見其行為會帶來法律後果。 法官又提到,被告在第一次審訊時本已只有1項非禮罪被裁定罪成,但他仍就該項定罪提出上訴,而有關上訴最終被駁回,因此法庭認為未見他有深切悔意。
  • 從案件發展可見,原審裁決、被告上訴、律政司上訴,以及案件發還後的認罪,構成一條完整而漫長的司法程序線。 對公眾而言,案件不僅涉及個別被告的刑責,也令人關注補習關係中的權力不對等,以及兒童在熟人環境下遭受不當對待時,往往需要較長時間才會被揭發和處理。

Why It Matters

律政司就脫罪裁決上訴得直後,被告最終承認兩罪,顯示案件即使在原審後仍可能因上訴而出現重大轉折。 事主及家人拒絕再重提事件、未能取得創傷報告,也反映涉及兒童受害人的案件在蒐證與後續審理上常面對沉重壓力與實際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