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網上稱考評局放炸藥 19歲DSE女生撤控
AM730 · 2 SOURCES1 day ago2 MIN

Summary
一宗涉及網上帖文、聲稱在考評局評核中心放置炸藥的案件,周一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有新進展。 被告為19歲女學生廖月琳,她原被控一項炸彈嚇詐行為罪,案件源於警方在7月進行網上巡邏時,發現有人在Instagram發文,懷疑聲稱在葵涌荔景邨的香港考試及評核局荔景評核中心內放置炸藥。 警方其後曾到場搜查,但沒有發現任何可疑物品。 控方表示,在向律政司諮詢法律意見後,決定申請撤銷控罪,並獲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批准。
Key Points
- 案件周一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控方在庭上提出撤控申請,法庭最終批准有關申請。
- 警方指,案件源於7月網上巡邏期間,發現社交平台Instagram上有帖文,內容疑涉及炸彈恐嚇。
- 涉及地點為葵涌荔景邨香港考試及評核局荔景評核中心,屬公開考試相關設施。
- 警方在接獲相關線索後曾作搜查,但未有在評核中心內發現任何可疑物品。
- 被告原被控於2026年7月17日在香港明知而傳達虛假消息,意圖令人相信該中心放有炸彈或會爆炸、着火的物品。
Why It Matters
案件雖然最終撤控,但牽涉公開考試相關場地,一旦出現炸彈恐嚇訊息,足以令警方、場地管理方及公眾即時提高戒備,亦可能影響考務安排及社會觀感。 從程序上看,控方在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後改為申請撤控,反映刑事案件在正式審理前,仍會按證據及法律基礎再作檢視。 對香港讀者而言,事件亦再次顯示社交平台帖文即使最終未發現實物威脅,仍可能引發執法行動及法庭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