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生用假学历报读香港专上课程判囚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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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一名20岁内地男子因使用虚假学历报读香港本地专上学院高級文憑课程,早前承认一项以欺骗手段取得服务罪,20日在观塘裁判法院被判监禁两个月。 综合案情,他先向一间本地专上学院提交虚假的海外学院学历证明,声称自己曾修读为期3年的文凭课程,以此取得入学资格。 在获得录取后,他又在来港就读的进入许可申请中,向香港入境处申报同一项学历。 入境处与警方跟进调查后发现,涉案海外学院实际上并不存在。
Key Points
- 被告为20岁内地男子,早前承认一项以欺骗手段取得服务罪,20日在观塘裁判法院被判监禁两个月。
- 案件涉及他向一间本地专上学院提交虚假的海外学院学历证明,以报读该校高級文憑课程。
- 有关文件声称他曾在该海外学院修读为期3年的文凭课程,并以此作为符合录取资格的依据。
- 被告获录取后,在来港就读的进入许可申请中,也向入境处申报同一项虚假学历资料。
- 被告在警诫下称经中介安排,于该海外学院内地分校遥距修毕两个月课程,但调查发现该海外学院根本不存在。
Why It Matters
这宗案件牵涉的不只是院校招生程序,也涉及入境申请资料的真实性;一旦把虚假学历同时用于报读课程和申请来港就读,后果可能由学籍问题升级为刑事责任。 对香港读者而言,事件也说明院校、入境处与执法部门在核验跨境升学文件时需要更紧密配合,尤其在中介参与、海外学历真伪难辨的情况下,更要加强把关。
案件由入境处与其他执法部门联合调查揭发,其中包括警方参与跟进。 香港电台报道指出,相关联合调查于2024年11月展开,起因是一宗怀疑虚假学历案件。 调查显示,被告涉嫌向一间本地专上学院递交虚假的海外学院学历证明,以报读高級文憑课程;在成功获录取后,再把同一项学历资料填报于来港就读的进入许可申请之中。
从案情来看,涉案学历并非只用于学校录取,也直接关系到入境审批。被告向院校及入境处作出的陈述一致,均称自己曾在该海外学院修读为期3年的文凭课程。 这一点成为控方案情的重要部分,因为有关学历既是他取得本地高級文憑课程录取资格的基础,也是他申请来港就读许可时向当局作出的申报内容。
被告在警诫下提出的说法,则涉及中介安排及一个较短期的遥距课程。他称自己经中介安排,在该海外学院的内地分校以遥距方式修毕一个为期两个月的课程,并因此取得涉案学历证明。 不过,执法人员跟进后发现,涉案海外学院事实上并不存在,使整套学历说法失去基础。 也就是说,无论是所谓3年文凭课程的陈述,还是两个月遥距课程的辩称,最终都无法改变涉案院校本身不存在的调查结果。
多家媒体报道的核心事实一致,均指出被告已经承认控罪,并于20日在观塘裁判法院被判囚两个月。 on.cc补充指出,被告被控的是一项以欺骗手段取得服务罪,并提到入境处与其他执法部门早前曾就案件展开联合调查。 香港电台则提供了更明确的时间背景,指联合调查始于2024年11月。 am730另引述入境处提醒,申请人切勿误信可通过非法途径或虚假资料获批来港就读或居留;任何人如以非法手段取得来港就读许可或居留身份,当局会依法取消有关资格,涉案人士也会面对刑责及被遣返原居地。
从香港本地专上教育及出入境管理角度看,这宗案件的关键不只是一纸假学历,而在于同一份虚假资料如何同时穿过两道程序:先是院校招生,再是入境审批。 一旦资料失实被揭发,影响不会局限于学位或课程资格,还可能牵涉刑事定罪、监禁,以及其后的逗留资格处理。 对有意来港升学的人士而言,案件也再次说明,即使通过中介办理申请,最终法律责任仍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案件由入境处与其他执法部门联合调查揭发,其中包括警方参与跟进。 香港电台报道指出,相关联合调查于2024年11月展开,起因是一宗怀疑虚假学历案件。 调查显示,被告涉嫌向一间本地专上学院递交虚假的海外学院学历证明,以报读高級文憑课程;在成功获录取后,再把同一项学历资料填报于来港就读的进入许可申请之中。
从案情来看,涉案学历并非只用于学校录取,也直接关系到入境审批。被告向院校及入境处作出的陈述一致,均称自己曾在该海外学院修读为期3年的文凭课程。 这一点成为控方案情的重要部分,因为有关学历既是他取得本地高級文憑课程录取资格的基础,也是他申请来港就读许可时向当局作出的申报内容。
被告在警诫下提出的说法,则涉及中介安排及一个较短期的遥距课程。他称自己经中介安排,在该海外学院的内地分校以遥距方式修毕一个为期两个月的课程,并因此取得涉案学历证明。 不过,执法人员跟进后发现,涉案海外学院事实上并不存在,使整套学历说法失去基础。 也就是说,无论是所谓3年文凭课程的陈述,还是两个月遥距课程的辩称,最终都无法改变涉案院校本身不存在的调查结果。
多家媒体报道的核心事实一致,均指出被告已经承认控罪,并于20日在观塘裁判法院被判囚两个月。 on.cc补充指出,被告被控的是一项以欺骗手段取得服务罪,并提到入境处与其他执法部门早前曾就案件展开联合调查。 香港电台则提供了更明确的时间背景,指联合调查始于2024年11月。 am730另引述入境处提醒,申请人切勿误信可通过非法途径或虚假资料获批来港就读或居留;任何人如以非法手段取得来港就读许可或居留身份,当局会依法取消有关资格,涉案人士也会面对刑责及被遣返原居地。
从香港本地专上教育及出入境管理角度看,这宗案件的关键不只是一纸假学历,而在于同一份虚假资料如何同时穿过两道程序:先是院校招生,再是入境审批。 一旦资料失实被揭发,影响不会局限于学位或课程资格,还可能牵涉刑事定罪、监禁,以及其后的逗留资格处理。 对有意来港升学的人士而言,案件也再次说明,即使通过中介办理申请,最终法律责任仍由申请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