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仔洪聖古廟及赤柱清真寺列為法定古蹟 今日刊憲
On.cc · 3 SOURCESabout 3 hours ago2 MIN

Summary
政府今日(10月2日)根據《古物及古蹟條例》刊憲,將灣仔皇后大道東的洪聖古廟及赤柱監獄內的赤柱清真寺列為法定古蹟。洪聖古廟建於1847至1852年間,屬傳統嶺南民間建築風格,保存大量歷史構築包括石雕、灰塑及1909年石灣脊飾。赤柱清真寺建於1936至1937年間,是香港第二古老的清真寺,亦是全港唯一坐落於監獄建築群內的清真寺,極具歷史文化價值。
Key Points
- 古物事務監督根據《古物及古蹟條例》將上述兩處歷史建築列為法定古蹟,使其獲法律保護,免受未經批准的任何改動或拆卸 。
- 洪聖古廟位於灣仔皇后大道東,是區內現存最古老的廟宇之一,估計建於1847至1852年間,供奉「南海之神」洪聖,與灣仔社區建立深厚聯繫 。
- 古廟體現傳統嶺南民間建築風格,並與毗鄰的天然岩石巧妙相融合,廟內的石雕、灰塑、花崗石人物雕像,以及1909年建造的石灣脊飾均保存完好 。
- 赤柱清真寺位於赤柱監獄內,建於1936至1937年間,由監獄署(即懲教署前身)的印度和巴基斯坦籍穆斯林員工聯同本地印度社群共同倡議、捐助並興建 。
- 該清真寺以巴基斯坦拉合爾的巴德夏希清真寺為藍本,採用對稱布局,沿東西向軸線而建,朝向麥加的克爾白,混凝土平屋頂邊緣築有垛口式女兒牆,立面飾有馬蹄形和蔥形裝飾拱券 。
- 赤柱清真寺沒有設置常見的宣禮塔,但採用形似宣禮塔的柱子作裝飾,展現濃厚的伊斯蘭建築特色;清真寺大致保持原貌,僅為配合監獄日常運作而曾進行少量改動 。
Why It Matters
兩處法定古蹟的刊憲充分顯示特區政府對本港多元宗教文化的珍視,為香港珍貴的歷史建築提供法律保障,亦讓公眾更深入認識本地豐富的歷史文化遺產 。洪聖古廟作為灣仔百多年來社區發展的見證,而赤柱清真寺則體現不同族裔在港共同生活的歷史進程,見證本港穆斯林社群的發展及族裔共融的精神 。
兩處法定古蹟的刊憲充分顯示特區政府對本港多元宗教文化的珍視,為香港珍貴的歷史建築提供法律保障,亦讓公眾更深入認識本地豐富的歷史文化遺產 。洪聖古廟作為灣仔百多年來社區發展的見證,而赤柱清真寺則體現不同族裔在港共同生活的歷史進程,見證本港穆斯林社群的發展及族裔共融的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