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护署确认赤柱带走犬只为比特斗牛㹴 主人须安排绝育及培训方可领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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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渔护署昨日(8月28日)在社交平台发文,确认早前在赤柱一间食肆被带走的10岁犬只「包包」经兽医师鉴定为比特斗牛㹴,属《危险狗只规例》(第167D章)规管的格斗狗只。狗主不满决定,指其私家兽医一直认为「包包」是史丹福斗牛㹴,但署方表明官方鉴定凌驾私人兽医意见。狗主最终在当晚为「包包」安排绝育手术,但坦言10岁老狗手术风险较高,形容自己「没有选择」。
Key Points
- 8月26日,五名渔护署人员在赤柱一间餐厅手持狗主饲养的「包包」及「妹妹」照片询问位置,其后在一间咖啡店寻获狗主及两只狗
- 人员核查两只狗的晶片资料后,认为「包包」疑似属危险狗只,遂将其带返渔护署动物管理中心作进一步调查
- 渔护署兽医师经鉴定后确认「包包」为比特斗牛㹴,属《危险狗只规例》下的四种格斗狗只之一,另三种为日本土佐犬、阿根廷杜告狗及巴西非拉狗
- 狗主在当晚及时找到兽医诊所为「包包」进行绝育手术,他强调「包包」已年届10岁,兽医表明手术风险较高,但仍需即时处理
- 狗主除须为犬只绝育外,亦须接受渔护署监督下的培训,学习如何管束和照顾危险狗只,日后外出更须为「包包」佩戴指定颈圈、口罩,并以不超过1.5米的狗带牵引
Why It Matters
是次事件反映本港严格执行《危险狗只规例》的决心,法例列明任何人管有格斗狗只而未能出示有效绝育证明书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事件同时提醒狗主,私家兽医对犬只品种的意见并无法律效力,最终裁决权在于渔护署,建议对爱犬品种存疑的主人应先咨询官方意见,避免误堕法网。
是次事件反映本港严格执行《危险狗只规例》的决心,法例列明任何人管有格斗狗只而未能出示有效绝育证明书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事件同时提醒狗主,私家兽医对犬只品种的意见并无法律效力,最终裁决权在于渔护署,建议对爱犬品种存疑的主人应先咨询官方意见,避免误堕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