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朗擅自離隊風波│葡萄牙足總判罰255歐羅 停賽30日下月可照踢歐國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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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葡萄牙足球總會紀律委員會於周一(10月19日)公布裁決,就球星基斯坦奴朗拿度(C朗拿度)上月擅自離開國家隊訓練營一事,裁定他嚴重違反紀律,判處即時停賽一個月,以及罰款255歐羅(約2245港元)。停賽令追溯至10月1日對丹麥的歐洲國家聯賽生效,換言之C朗由當日起已自動臨時停賽,至今已服刑19日,餘下11日於10月31日前完成,葡萄牙下一場歐國聯比賽為11月14日主場迎戰丹麥,C朗到時已停賽期滿,可以照常入選披甲。
Key Points
- C朗拿度上月入選葡萄牙國家隊,參加四場歐國聯分組賽,但他在9月30日未獲批准下離開訓練營
- 他接連缺席10月1日作客丹麥及10月4日主場對挪威的兩場歐國聯比賽,引發足總跟進
- 足總強調,代表國家隊參賽是體育法規規定的義務,球員不能随意選擇是否出賽
- C朗提出的精神狀態問題及對教練的不滿,被足總認定不足以構成擅自離隊的正當理由
- 紀律委員會考慮到他主動提交書面報告交代事件、承認全部指控事實、過往三季無違紀記錄,以及肯定他對足球事業的重要貢獻,最終判以即時停賽一個月及罰款255歐羅,不設緩刑
Why It Matters
是次裁決確立了一項重要原則:無論球員名氣多大或地位多重要,一旦代表國家隊,必須遵守相關紀律規定,否則將面臨實際制裁。這案例亦再次揭示職業球員在國家隊榮譽與個人身心狀況之間的矛盾掙扎,對香港運動員在代表隊選拔和集訓安排方面,同樣具有參考價值。
是次裁決確立了一項重要原則:無論球員名氣多大或地位多重要,一旦代表國家隊,必須遵守相關紀律規定,否則將面臨實際制裁。這案例亦再次揭示職業球員在國家隊榮譽與個人身心狀況之間的矛盾掙扎,對香港運動員在代表隊選拔和集訓安排方面,同樣具有參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