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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父母海外养病儿子代办产权 政府收购须交授权书 转名遭拒考虑撕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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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父母海外养病儿子代办产权 政府收购须交授权书 转名遭拒考虑撕毁协议

Summary

大坑宏福苑居民王先生正与房屋局陷入文书僵局。其父母作为单位正式业主,目前因眼科手术在新西兰休养,短期内未能返港。两老离港前已委托法律援助署委派的律师签署全面授权书,授权王先生代办收购、转名及所有后续事宜。然而房屋局坚持在收楼程序中收回授权书原件,并拒绝接纳授权书处理「楼换楼券」及新单位转名确认,王先生批评当局诸多为难,正威胁撕毁收购协议。

Key Points

  • 王先生的父母为宏福苑宏泰阁单位的登记业主,目前在新西兰准备接受眼科手术,因术后气压及伤口问题短期内不宜搭乘飞机,即使返港亦需遮眼休养一段时间
  • 两老预料身体不适,早于离港前通过法律援助署委派的律师签署内容涵盖「全权处理宏福苑单位收购、转名及所有后续事务」的授权书,全权授予王先生
  • 东华三院配对的律师通知王先生,政府收购业权后需一并收回业主授权信原件,声称该授权信届时将「不再有用」;惟王先生对此说法极度质疑
  • 独立调查委员会预计于十月底提交报告,王先生需凭授权书原件代父母向相关责任方索偿;此外,若日后推出第三轮退款安排,他亦需要授权书协助申请及领取退款
  • 王先生原打算将「特设销售计划」下选购的新单位转名至其名下,以便作为家中唯一经济支柱申请房屋按揭;惟房屋局要求业主必须亲自到香港律师楼签署转名确认书,不接受现有授权书处理
  • 房屋局「解说专队」提出的替代方案包括保留父母名义购置新单位,或由两老自费在海外寻找事务律师签署确认书;王先生认为方案完全不切实际
  • 「特设销售计划」下可容纳一家五口的大单位预计造价约四百万,惟两老已退休且无收入,若单位保留父母名义恐难取得银行按揭
  • 房屋局发言人回复时强调,业主签署《买卖协议》后须交付业权文件以证明良好业权,授权书遂成为业权文件一部分,成交后属政府拥有,故必须交付
  • 房屋局表明,考虑到「楼换楼券」的独特性,不接受以授权书处理;若业主希望由家人代办选楼,可考虑提取等值现金购买新单位

Why It Matters

本次争议暴露政府在处理宏福苑收购时的程序僵化问题,未能体恤业主因健康理由无法返港的特殊情况。随着独立调查委员会即将提交报告,以及日后或有的第三轮退款安排,王先生急需保留授权书原件以维护父母法律权益,事态发展值得持续关注 。
本次争议暴露政府在处理宏福苑收购时的程序僵化问题,未能体恤业主因健康理由无法返港的特殊情况。随着独立调查委员会即将提交报告,以及日后或有的第三轮退款安排,王先生急需保留授权书原件以维护父母法律权益,事态发展值得持续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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