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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冒牌水”案|鑫鼎鑫认4罪 吕子聪认7罪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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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冒牌水”案|鑫鼎鑫认4罪 吕子聪认7罪候判

Summary

香港政府樽装饮用水“冒牌水”风波进入认罪阶段。区域法院11月5日处理两宗相关案件,62岁商人吕子聪就政府樽装水合同案及卫生署病毒快速反应试剂投标案,合共承认7项罪名;由他担任唯一董事的鑫鼎鑫商贸有限公司则承认4项罪名。 法官练锦鸿把案件押后至12月30日判刑,吕子聪没有提出保释申请,需要还押候判。 案情显示,涉案政府樽装水合同总值5294万元、为期3年,当时因鑫鼎鑫报价最低且被认为符合要求而中标。

Key Points

  • 案情指出,吕子聪是鑫鼎鑫唯一董事,公司于2007年在香港成立,他与妻子陈碧琳是公司仅有股东。
  • 吕于2025年5月以鑫鼎鑫名义,通过电子标书竞投政府物流服务署樽装饮用水合同,声称可供应由内地乐百氏饮用水公司制造、品牌为“鑫乐/乐百氏”的樽装水,并附上食品生产许可证、检测报告及ISO证书等文件。
  • 投标委员会其后认为标书符合要求,加上鑫鼎鑫报价最低,建议把价值5294万元、为期3年的合同批予该公司,政府于2025年6月批出合同,要求公司由7月8日起向各政府部门办公室供水。
  • 但物流署不久便发现首批送达的樽装水包装与合同内容不符。根据协议,水樽应列明由“乐百氏广州”及“鑫乐”为制造商,但首批货品除显示“鑫乐”外,也印有“观音山”字样,并把观音山饮用水有限公司及羊台山饮品有限公司列为制造商。
  • 物流署要求更改包装后,吕子聪于同年8月向署方解释,称白云区连场大雨、严重水浸及山泥倾泻影响供应,申请把供应商改为东莞市东娃饮用水有限公司,并提交伪造检测报告等文件,最终获批准更改制造商。
  • 案情进一步显示,物流署同日收到一封看来由乐百氏发出的澄清信,表明该公司没有参与物流署樽装水合同投标,与鑫鼎鑫也无合作关系,也从未授权第三方以“鑫乐”或“观音山”品牌销售樽装饮用水。 署方因此要求吕子聪解释,吕在会议上仍称自己是通过微信向广州乐百氏采购货品,并提交部分微信对话作为证明;物流署其后于2025年8月5日报案,并终止与鑫鼎鑫的合同。
  • 调查显示,吕子聪确曾在一个名为“乐百氏水”的微信群组内讨论采购事宜,群组成员包括乐百氏人力资源部总监萧小贤,以及一名现正被通缉、名为李博的人士。 吕曾表示,只要乐百氏提供出厂价,他们便会安排跨境车辆送货到港,而群组内也曾传送检测报告及食品生产许可证等文件。 不过,双方最终并未达成协议,而吕向署方提交的《制造商意向书》及《自我声明》等文件,也被揭并非由萧小贤提供,而是吕自行伪造。
  • 实际供应到政府部门的樽装水,则被指由东莞市樟木头镇石新村的观音山矿泉水厂发出,再由物流公司从内地运往元朗,之后分送不同政府部门。 2025年7月8日至8月3日,鑫鼎鑫共向港府供应3208樽饮用水,部分樽装水标签没有加上符合要求的标记或标签,也没有使用中英文标示。 吕子聪于2025年8月7日被捕,警方在其住所检获多份涉案文件及他与李博的微信对话。 对话内容显示,吕曾要求李博物色制造商及联系乐百氏,李博则提到要先取得一份检测报告,再把报告上的公司名称改掉,并曾把一份屈臣氏饮用水样本报告发给吕,叫他直接修改使用。
  • 案情又指,吕曾向“羊台山”支付约40万元人民币,作为“18.9升蒸馏水水桶卡板费”。 在事件于2025年8月初被广泛报道后,吕也曾与李博讨论情况。 物流署最终除终止合同外,还要回收涉案“假水”,并向AS Watson Group (HK) Limited另行购买蒸馏水,令政府损失不少于203万元。
  • 除樽装水案外,吕子聪还承认另一宗与卫生署招标有关的企图欺诈罪。 案情指出,卫生署于2025年1月就100万剂病毒快速检测检测试剂展开、为期24个月的招标,吕于同年3月以公司名义投标,但漏交周年申报表,其后补交2024年版本申报表,被裁定无效;加上所提供试剂不符合要求,最终投标失败。 在政府饮用水风波曝光后,卫生署再到公司注册处查证,揭出相关不实资料问题。

Why It Matters

这宗案件不只是一般货品质量或标签争议,而是牵涉政府采购程序、投标文件真确性,以及中标后实际供货是否与合同一致。 对香港读者而言,事件也反映一旦供应商资料失实,政府部门除了面对公帑损失,还要承担回收、改购及行政补救的连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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