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區議員Sei Chun-hing涉與未成年少女性交罪成
Thestandard · 2 SOURCES1 day ago2 MIN

Summary
元朗區議員Sei Chun-hing於9月14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一項與16歲以下少女非法性交罪名成立,案件涉及他在一間小學擔任助理戲劇導師後,與案中女童發展出的關係。 法庭同時裁定他就另一項與2008年11月事件有關的猥褻侵犯控罪不成立,該指控稱事發地點為土瓜灣高山道公園。 政府在裁決後表示,被告已被還押,案件押後至10月27日判刑。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亦指出,局長將根據《區議會條例》及既定區議員履職監察制度,委任監察委員會調查事件。
Key Points
- 區域法院法官陳廣池在審訊後作出裁決,案件所涉事件橫跨多年,起點可追溯至被告在小學任助理戲劇導師期間。
- 控方指39歲被告於2008年11月帶同一名11歲女學生、庭上稱為Girl X,到土瓜灣高山道公園見面。
- 控方案情稱,被告當時把手伸入女童校服及胸圍內觸摸其胸部,但法官最終裁定該項猥褻侵犯罪名不成立。
- 法庭接納另一項控罪所涉時序,指被告其後與女童發展成戀愛關係,並於2011年3月14日在天水圍一個住宅單位與她性交,當時她13歲。
- 政府表示,元朗區議會主席及另外3名議員已正式要求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啟動調查程序,局方將跟進。
Why It Matters
案件的影響已不止於刑事審訊層面,因為被告身兼區議員,定罪後隨即觸發《區議會條例》下的調查機制。 對香港市民而言,接下來除了10月27日的判刑結果,亦要留意監察委員會完成調查後,政府會否就其區議員身份採取進一步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