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富翁遺產全留繼室 原配子女入稟爭產
On.cc · 1 SOURCESabout 3 hours ago3 MIN

Summary
廣東省東莞市一宗巨額遺產糾紛近日曝光。報道指,81歲老翁吳某力離世後,透過2024年在東莞市公證處所立遺囑,把名下全部財產留給繼室鄧某某,引起原配所生子女不滿。 其中女兒吳某甲今年初已把繼母及同父異母妹妹告上法庭,主張繼承遺產中的5,734萬元。 吳某甲於周日(9月20日)表示,父親生前曾出現認知障礙症狀,因此對該份遺囑是否屬於父親清醒狀態下的真實意願,抱有極大疑問。 除了遺囑真實性,家屬亦質疑遺產範圍、財產權屬,以及父親死因相關情況。
Key Points
- 吳某力是東莞中堂人,曾有兩段婚姻;首任妻子於1988年因車禍離世,遺下1子2女,包括吳某甲。
- 首任妻子離世約半年後,吳某力再娶鄧某某,婚後再育有一名女兒吳某乙,形成兩段婚姻下的家庭結構。
- 報道指吳某力生前持有多家公司股權及物業,整體遺產總值約6億元人民幣,折合約7億港元。
- 2024年,吳某力在東莞市公證處立下遺囑,將其擁有的全部財產遺留予鄧某某,成為今次訴訟核心。
- 吳某甲稱,自2022年起父親與原配所生三兄妹日漸疏遠,並於2023年出現明顯認知障礙症狀。
- 吳某甲一方的質疑,主要集中在幾個層面。首先是父親立遺囑時的精神及認知能力。她指出,父親在2023年已出現明顯認知障礙症狀,因此認為2024年所立遺囑未必能反映其真實意思。 不過,根據就診紀錄,吳某力直至2024年10月的出院診斷,才出現「阿茲海默症」的記載;在此之前,多次入院及出院診斷均未提及此病。 這一點意味,圍繞其立遺囑時是否具備足夠判斷能力,日後或需由法庭結合醫療紀錄、立囑程序及其他證據作出判斷。
- 其次,爭議亦涉及遺產本身的界定。吳某甲表示,其母離世時遺下的夫妻共同財產一直由父親保管,至今未曾進行繼承分配。 她認為,涉案遺囑未有準確列明所處分財產的名稱、數量、位置及權屬狀況,而父親部分遺產又牽涉兩段婚姻關係,因此不排除存在處分他人財產的可能。 換言之,即使遺囑形式上存在,法庭仍可能需要逐項釐清哪些屬於吳某力可單獨處分的個人財產,哪些可能涉及前妻遺產、夫妻共同財產或其他繼承權益。
- 除財產分配外,家屬對吳某力的死因亦有疑問。報道稱,吳某甲三兄妹曾就父親「拔喉」一事於今年5月報警,但警方其後撤銷立案。 現時公開資料未見更多官方說明,相關疑點是否會在民事訴訟中被進一步提出,仍有待觀察。
- 整宗案件牽涉再婚家庭、巨額資產、公證遺囑、認知障礙與醫療紀錄等多重因素。對不少在內地持有公司股權、物業或跨境資產的家庭而言,若家庭成員關係複雜,且財產來源橫跨不同婚姻階段,一旦遺囑內容過於概括,或立囑時的精神狀況受到質疑,便容易演變成曠日持久的爭產官司。
Why It Matters
對香港讀者而言,這宗案件提醒不少跨境家庭,若資產涉及內地公司股權、物業及再婚安排,遺囑內容與財產權屬必須預先釐清。 一旦立囑人的認知能力、共同財產範圍或醫療決定出現爭議,家屬之間的矛盾便可能迅速升級為訴訟,甚至延伸至死因與照顧安排的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