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慧賢被殺案開審 控方指被前男友以名牌禮物誘到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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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高等法院周一開審周慧賢被殺案,被告勞浚銘否認一項謀殺罪,控罪指他於2022年6月29日至30日期間,在尖沙咀麗思卡爾頓酒店一個房間內謀殺23歲瑜伽導師周慧賢。 控方開案陳詞指,周慧賢與被告曾為情侶,二人關係不穩,分手後周已另結新歡,並原定於案發當晚赴美參加瑜伽課程,惟最終失聯。 控方認為,被告並非一時衝動犯案,而是早有部署,包括預先租住酒店房、延長住宿、到刀莊買刀,以及以Delvaux手袋和Hermès頸巾照片作為誘因,令周前往酒店。 警方其後憑被告律師交出的酒店匙卡進入房間,在浴室血水浴缸內發現周面朝下倒臥,房內多處亦有血跡。
Key Points
- 控方指周慧賢生於1999年,朋友稱她為Aqua,2021年2月與勞浚銘開始交往,4月起在紅磡同居,其後搬離,至2022年初正式分手。
- 周分手後遷往深水埗愛海頌居住,案發前約4個月或6月初已與一名黃姓男子相戀,並計劃於2022年6月30日凌晨乘機赴美進修瑜伽。
- 控方引述友人Elaine稱,被告平日穿戴名錶、駕駛保時捷,外表家境不俗;但周於2022年3月接受墮胎手術時,被告曾稱身上無現金,要周先墊支約4萬元。
- 另一名劉姓友人供稱,2022年6月29日與周用膳時,看見周透過Telegram與名為「Alex Lo」的人對話,對方發送Delvaux啡色手袋及Hermès頸巾照片,周稱對方會送她手袋,自己還想再要一條頸巾。
- 周當日原定與新男友晚膳後由對方送機,但自下午約4時52分至5時左右失聯;周母於翌日下午1時前後報警,警方其後到被告住所調查時,被告稱不知道周的下落。
Why It Matters
本案審訊焦點之一,在於控方能否說服陪審團接納案件屬有預謀殺人,而非突發衝突下犯案。 從庭上披露可見,控方正把通訊紀錄、酒店出入資料、購刀經過及法證痕跡串連成完整時間線,這類證據組合在本港嚴重暴力案件中相當關鍵。
控方庭上指,案發前夕即2022年6月28日,周慧賢在赴美前收拾行李,友人曾到其住所協助,並指周當晚仍表現期待行程。 其中一名友人於晚上11時左右離開,另一人則於凌晨1時離開;有友人稱離開時在樓下見到被告。 控方又指,周其後曾與新男友見面,翌日早上離開對方住所後,先出席瑜伽班,再與朋友用膳。
就被告在案發前後的行蹤,控方指閉路電視及其他證據顯示,被告於2022年6月28日下午先入住涉案酒店房,並支付約2,000元房費。 翌日早上,他曾致電酒店前台要求延長住宿一晚,之後前往油麻地上海街的陳枝記刀莊購買刀具。 on.cc報道指,警方在浴缸內找到一把34厘米長刀具,垃圾桶內則有印有「陳枝記」的膠袋、刀鞘及報紙;HK01則指在血浴缸中找到一把Victorinox品牌、刀刃約22厘米長的刀,控方認為是兇器。 星島日報則提到浴缸內有34厘米長Victorinox麵包刀等物品。
控方並指,被告當日曾到訪Delvaux及Hermès等名店,其後於下午4時34分到達周的住處,再與周一同駕車前往酒店。 控方的說法是,被告利用名牌手袋及頸巾作為誘因,把周帶到酒店房內,之後將她殺害。 這一說法亦與友人所見的Telegram對話內容互相呼應。
警方於6月30日晚上在律師陪同下接觸被告時,律師向警方交出印有「The Ritz-Carlton」字樣的卡套及兩張匙卡,部分報道並指卡套上寫有房號。 警員到場後,先在浴室外地氈、枕頭、被鋪、櫃門內外及玻璃門等位置發現大量血跡,再在半滿血水的浴缸內掀開毛巾,發現周面朝下倒臥,身穿整齊衣物及鞋履,左臂及背部有明顯刀傷,身體已僵硬。
至於死因及傷勢,各媒體引述的數字略有不同。HK01及on.cc報道均指,法醫或控方稱周身上有逾30處刀傷,分佈於面部、頸部、胸部、軀幹及四肢,死因為大量出血。 星島日報則報道周身中至少42刀。 HK01另引述法醫意見指,周沒有溺水跡象,背部傷勢顯示她可能在站立時從後遭長柄單刃尖頭刀襲擊,其後曾側臥地上並蜷縮成胎兒姿勢,最終因大量失血死亡。
法證方面,控方指現場發現與被告Gucci波鞋吻合的鞋印,而警方在被告家中亦搜出染血Gucci波鞋。 星島日報另報道,警方在房內垃圾桶發現被告的LV肩背包、死者的Hermès手袋及兩枝牙刷,並在被告右手食指發現傷口。 被告其後被警方以謀殺罪拘捕,在警誡下稱「我明白」。
控方庭上指,案發前夕即2022年6月28日,周慧賢在赴美前收拾行李,友人曾到其住所協助,並指周當晚仍表現期待行程。 其中一名友人於晚上11時左右離開,另一人則於凌晨1時離開;有友人稱離開時在樓下見到被告。 控方又指,周其後曾與新男友見面,翌日早上離開對方住所後,先出席瑜伽班,再與朋友用膳。
就被告在案發前後的行蹤,控方指閉路電視及其他證據顯示,被告於2022年6月28日下午先入住涉案酒店房,並支付約2,000元房費。 翌日早上,他曾致電酒店前台要求延長住宿一晚,之後前往油麻地上海街的陳枝記刀莊購買刀具。 on.cc報道指,警方在浴缸內找到一把34厘米長刀具,垃圾桶內則有印有「陳枝記」的膠袋、刀鞘及報紙;HK01則指在血浴缸中找到一把Victorinox品牌、刀刃約22厘米長的刀,控方認為是兇器。 星島日報則提到浴缸內有34厘米長Victorinox麵包刀等物品。
控方並指,被告當日曾到訪Delvaux及Hermès等名店,其後於下午4時34分到達周的住處,再與周一同駕車前往酒店。 控方的說法是,被告利用名牌手袋及頸巾作為誘因,把周帶到酒店房內,之後將她殺害。 這一說法亦與友人所見的Telegram對話內容互相呼應。
警方於6月30日晚上在律師陪同下接觸被告時,律師向警方交出印有「The Ritz-Carlton」字樣的卡套及兩張匙卡,部分報道並指卡套上寫有房號。 警員到場後,先在浴室外地氈、枕頭、被鋪、櫃門內外及玻璃門等位置發現大量血跡,再在半滿血水的浴缸內掀開毛巾,發現周面朝下倒臥,身穿整齊衣物及鞋履,左臂及背部有明顯刀傷,身體已僵硬。
至於死因及傷勢,各媒體引述的數字略有不同。HK01及on.cc報道均指,法醫或控方稱周身上有逾30處刀傷,分佈於面部、頸部、胸部、軀幹及四肢,死因為大量出血。 星島日報則報道周身中至少42刀。 HK01另引述法醫意見指,周沒有溺水跡象,背部傷勢顯示她可能在站立時從後遭長柄單刃尖頭刀襲擊,其後曾側臥地上並蜷縮成胎兒姿勢,最終因大量失血死亡。
法證方面,控方指現場發現與被告Gucci波鞋吻合的鞋印,而警方在被告家中亦搜出染血Gucci波鞋。 星島日報另報道,警方在房內垃圾桶發現被告的LV肩背包、死者的Hermès手袋及兩枝牙刷,並在被告右手食指發現傷口。 被告其後被警方以謀殺罪拘捕,在警誡下稱「我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