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cal · HK01

打鼓嶺狗咬死人|33年內第3宗致命個案 1996年比特鬥牛㹴咬斃7月大女嬰 促港府修例規管

about 3 hours ago2 MIN
打鼓嶺狗咬死人|33年內第3宗致命個案 1996年比特鬥牛㹴咬斃7月大女嬰 促港府修例規管

Summary

打鼓嶺2026年發生狗隻咬死人命案,成為本港33年以來第3宗有記錄的狗隻致命襲擊事故。翻查資料,本港過往極少發生狗隻咬死人事件,對上兩宗致命個案分別發生於1994年及1996年,其中1996年黃大仙鳳德邨一隻無牌比特鬥牛㹴咬死7個月大女嬰,慘劇促成港府於1999年制定、2000年實施《危險狗隻規例》(第167D章)。現時全港共有29隻持有有效狗牌的格鬥狗隻,事件勢必再次掀起對相關法例的檢討呼聲。

Key Points

  • 2026年打鼓嶺發生狗隻咬死人事件,是本港33年內第3宗有記錄的狗隻致命襲擊
  • 1994年1月8日,上水華山村一名8歲女童途經時遭2隻惡犬圍攻狂咬,傷重不治
  • 1996年3月初,黃大仙鳳德邨一戶家庭飼養的3歲大無牌比特鬥牛㹴,咬死家中7個月大女嬰
  • 該女嬰當時坐在學行車上,頭部被該隻發狂的鬥牛㹴猛烈咬噬,送院後傷重不治
  • 兩宗慘劇令港府與立法局緊急檢討《貓狗條例》,其後於1999年制訂《危險狗隻規例》
  • 《危險狗隻規例》(第167D章)於2000年正式實施,確立三大管制類別
  • 格鬥狗隻包括比特鬥牛㹴、阿根庭杜告狗、日本土佐犬、巴西非拉狗及其混種
  • 格鬥狗隻被禁輸入及繁殖,現存狗隻必須絕育,在公眾地方必須戴口罩及牽短繩
  • 體重20公斤或以上的狗隻定為大型狗隻,在公眾地方必須以不超過2米的狗繩牵引
  • 漁農署當年估計,修例8年後本港不會再有格鬥犬
  • 根據當局向《香港01》提供的數字,現時全港共有29隻持有有效狗牌的格鬥狗隻

Why It Matters

打鼓嶺命案發生後,港府面對另一個事實:1999年《危險狗隻規例》實施超過25年,當局當年預期格鬥犬將在本港消失的願景至今未能實現,仍有29隻持牌格鬥狗隻在社區生活 。這次致命襲擊勢必促使社會重新審視現行規例的執法力度是否足夠,以及是否需要收緊對高危險性犬隻的管制措施,以防止悲劇重演
打鼓嶺命案發生後,港府面對另一個事實:1999年《危險狗隻規例》實施超過25年,當局當年預期格鬥犬將在本港消失的願景至今未能實現,仍有29隻持牌格鬥狗隻在社區生活 。這次致命襲擊勢必促使社會重新審視現行規例的執法力度是否足夠,以及是否需要收緊對高危險性犬隻的管制措施,以防止悲劇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