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大生涉Ocamp偷窺案 被告稱誤入浴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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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涉及大學迎新營的窺淫案在庭上播放被告錄影會面內容。被告Y.L.H.現年31歲,案發時為學生,他就其中一項窺淫罪指控稱,自己當晚並非刻意偷看,而是因腳部被組員灑到食物及飲品後感到「痴笠笠」,基於注重個人衞生,才於深夜前往浴室洗腳,開門後隨即拉開浴簾,才見到事主E正在洗澡,並在不足一秒內退開。 他強調自己事前不知道浴室門鎖已壞,亦無人告知,並反指若事主明知門鎖失靈,理應找其他女性在門外看守。 被告同時質疑涉案度假村在門鎖損壞下仍出租房間,以及迎新營主辦方安排男女生同房,認為兩者都存在明顯問題。
Key Points
- 被告Y.L.H.共面對5項控罪,包括3項非禮、1項強姦及1項窺淫,涉案時間分別在2023年1月及7月至8月期間。
- 5項控罪之中,除一項非禮指在飛鵝山發生外,其餘控罪均與大學迎新營有關,顯示案件核心圍繞Ocamp活動期間的相處與住宿安排。
- 就事主E的窺淫罪,控方指被告於2023年8月28日,在大嶼山梁紹榮度假村某房間偷窺女子E,該指控是本次庭上錄影會面內容的焦點之一。
- 被告在錄影會面中表示,案發時其正職為救生員,月薪約2.1萬元,因本案而被暫時停職;同時他正兼讀大學學士學位,主修健康教育。
- 他又稱自己在2023年曾參與4至5個迎新營,包括遊戲學會、甜品學會、劇社等學會舉辦的活動,另曾報名音樂學會迎新營,但最終沒有參加。
- 被告進一步交代,與組員留宿的房間內設有一個廁所及一個浴室,而浴室門後約一米位置設有浴簾。 他稱案發當晚約10時曾經洗澡,其後回床休息,因此雖然曾使用浴室,但因浴室門可以正常關上,未有留意到門鎖其實不能上鎖。 當警員在錄影會面中質疑,他既然早前已使用浴室,理應知道門鎖有問題時,被告回應指自己當時沒有察覺,亦沒有任何組員向他提及門鎖損壞。
- 至於案發一刻,被告稱約在凌晨12時半,有組員把食物及飲品灑到他的腳上,令地板及皮膚都變得黏笠笠。 他表示自己一向較注重衞生和健康,因此即時前往浴室清洗。 他稱推開浴室門後,「一個唔覺意見到,點解有個女人沖涼」,並指自己在不足一秒內已「彈番出去」。 警員追問他為何入內前不先敲門,他則表示自己在家中的習慣,是見到門關上,便會假設室內無人;而且在他理解中,若有人在浴室洗澡,尤其是女性,理應會先鎖門。
- 警員亦質疑他為何沒有聽到水聲。被告回應稱自己當時沒有聽到,而且是一開門便拉開浴簾,中間沒有任何停頓時間。 對於事主E認為他事後道歉態度輕浮,被告予以否認,稱自己當時是誠心道歉,並表示「無心睇你沖涼」。
- 被告在會面中不止一次將焦點放在住宿安排及設施管理上。他稱若事主E明知門鎖已壞,應找另一名女性在門外看守,否則本身已存在風險。 他又認為組長若知道門鎖有問題,應逐一通知所有組員,而非只依賴組員之間互相轉告,並強調自己「由頭到尾都唔知門鎖係壞」。 此外,他質疑度假村在門鎖損壞情況下仍把房間租出,做法不理想。
- 被告又提到自己曾任旅行社領隊,按其經驗,若房間有問題,通常會要求轉房,並會逐一通知團友相關安排。 他亦稱曾任三級康樂事務助理,處理退款等事宜時也會採取逐一聯絡方式,藉此說明自己認為主辦方在資訊傳達上有不足。 對於迎新營安排男女生同房,他更直言是「十分大問題」,認為即使一般宿舍安排亦不會如此處理。
Why It Matters
案件除了涉及被告是否有偷窺意圖,也令迎新營住宿安排、男女同房、門鎖失修及通知機制等問題再受關注,對本港大專院校舉辦過夜活動有直接參考價值。 在審訊層面,被告是否知悉門鎖損壞、入浴室前有否合理查察,以及見到事主後的反應,均可能成為法庭衡量其說法可信性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