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九龙跨部门反黑工行动拘捕4人
SingTao · 2 SOURCESabout 3 hours ago3 MIN

Summary
东九龙总区警方联同入境事务处于9月22日展开反非法劳工联合行动,突击搜查东九龙多个罪案黑点,共拘捕4人。 被捕者包括1名内地男子、2名内地女子及1名外籍男子,年龄由39至55岁不等。 当局表示,4人涉嫌“违反逗留条件”及“行使虚假文书”等罪名被捕,目前全部正被扣留调查。 《星岛日报》报道指出,这次行动代号为“冠军”,并由东九龙总区多个警种及警区人员参与。
Key Points
- 这次联合行动于9月22日星期二进行,执法人员突击搜查东九龙区内多个被列为罪案黑点的地点。
- 参与行动的警方单位包括东九龙总区机动部队、冲锋队,以及黄大仙、秀茂坪、观塘和将军澳警区人员。
- 行动中共拘捕4人,分别为1名内地男子、2名内地女子及1名外籍男子,年龄由39至55岁不等。
- 被捕人涉嫌干犯“违反逗留条件”及“行使虚假文书”等罪行,显示执法部门同时关注身份与证件问题。
- 所有被捕人现正被扣留调查,警方并表示会继续与相关部门保持紧密合作,打击非法劳工活动。
- 东九龙人口和商业活动较为集中,警方与入境事务处不时会针对区内罪案黑点展开联合执法。 这次案件虽然涉案人数不多,但从参与单位可见,行动并非局限于单一警区,而是由东九龙总区统筹,配合多个前线单位同步进行。 这类跨部门行动通常不仅检查是否有人非法受雇,也会核查被查人士的身份、逗留条件,以及所持文件是否真实有效。
- 根据香港法例第115章《入境条例》第38AA条,任何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逾期逗留人士,或被拒绝入境人士,均不得接受有薪或无薪工作,也不得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 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万元及监禁3年。 这意味着即使并非传统意义上的正式雇佣,只要属于法例所列不得受雇人士而参与业务,同样可能触犯法例。
- 除了非法劳工本身,雇主的法律责任也相当明确。警方引述法例指出,如雇主聘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士,而该人士属于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人士、逾期逗留人士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罚可达罚款50万港元及监禁10年。 这一罚则明显高于非法劳工个人所面对的最高刑罚,反映当局在执法上不仅针对非法工作者,也把重点放在雇佣链条上的雇主责任。
- 从两家媒体的报道看,案件核心事实一致,包括行动日期、地点、被捕人数、身份构成、年龄范围,以及涉嫌罪名。 其中《星岛日报》提供了较多背景资料,包括行动代号、参与警区及相关法例罚则;on.cc则重点交代联合行动在东九龙展开,并确认共拘捕2男2女。 综合而言,这次行动显示警方与入境事务处继续以联合方式,在东九龙区内持续打击非法劳工及相关证件罪行。
Why It Matters
对市民和商户而言,这宗案件提醒非法受雇问题并不只是个别劳工的法律风险,雇主同样可能面对更重刑责。 对东九龙区内经营者来说,跨部门联合巡查意味着执法不仅查人,也会核查证件、身份及聘用安排是否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