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媽帶5歲仔入女廁遭阿嬸當面教訓 網民翻出隱藏條例揭結局大反轉
SingTao · 1 SOURCESabout 2 hours ago2 MIN

Summary
本港一名母親昨日(22日)在社交平台Threads上發文,分享她在商場女廁排隊時遭一名年長女士批評的經歷。該名女士指着她5歲的兒子說「咁大個可以自己去男廁啦」,引發網民熱議。雖然有網民翻出《公廁(行為及舉止)規例》第132BL章第7條,指5歲以下男童可由女性親屬陪同進入女廁,但法律界人士指出,有關規例只適用於食物環境衞生署管理的公廁,並不包括商場等私人地方的洗手間,令事件出現大反轉。
Key Points
- 樓主昨日獨自帶着5歲兒子到商場,因兒子需要小便而在女廁排隊,期間被一名年約55歲以上的阿嬸批評
- 阿嬸堅稱「5歲已經可以啦」,樓主即時回應「其實佢5歲咋」,但對方仍堅持己見
- 樓主為免在兒子面前與人爭執,忍氣吞聲沒有繼續爭辯,但心中充滿委屈和疑問
- 樓主指出,她憂慮男廁內會否遇到壞人或意外,以及5歲小朋友獨自在商場排隊等待的安全性問題
- 有網民引用《公廁(行為及舉止)規例》第132BL章第7條,指男性不得進入女性部分,但5歲以下並由女性親屬陪同的男童則不在此限
- 然而,另一批網民上載法例「釋義」部分截圖,強調「公廁」是指「食物環境衞生署署長管理及提供予公眾使用的廁所」,並不適用於商場私人洗手間
- 大批為人父母的網民力撐樓主,強調孩子的安全是凌駕一切的最高原則,並分享類似被批評的經歷
- 有媽媽透露去年曾遇到同樣問題,結果被阿婆指住鬧,場面愈演愈烈甚至想郁手打人
- 不少網民建議使用傷殘人士洗手間或家庭廁所作為折衷方案,樓主回應表示當時殘廁已有人使用
Why It Matters
今次事件揭示本港商場及公共場所的設施不足問題,家長帶同異性幼童外出時,往往陷入兩難局面。商場及公共設施管理人有必要增加家庭廁所及性別中立廁所的數量,以配合不同家庭的需要,減少類似的社會衝突 。法律界人士的澄清亦顯示,本港現行法例對私人場所洗手間的使用規定存在灰色地帶,有關方面應考慮就商場、戲院等私人場所制訂更清晰的使用指引,保障家長及兒童的合理權益 。
今次事件揭示本港商場及公共場所的設施不足問題,家長帶同異性幼童外出時,往往陷入兩難局面。商場及公共設施管理人有必要增加家庭廁所及性別中立廁所的數量,以配合不同家庭的需要,減少類似的社會衝突 。法律界人士的澄清亦顯示,本港現行法例對私人場所洗手間的使用規定存在灰色地帶,有關方面應考慮就商場、戲院等私人場所制訂更清晰的使用指引,保障家長及兒童的合理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