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大厦天台僭建二十年 清拆令沦废纸 住户饱受众水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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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石硖尾街福安大厦天台僭建问题缠绕近二十年,屋宇署二〇〇六年发出的清拆令至今未能执行,天台业权陷入新地附属公司国方置业与政府的争议之中。楼下居民多年饱受众水之苦,天花批荡剥落,只能以胶袋、水盆接水,苦不堪言。
Key Points
- 福安大厦于一九六四年落成,楼高九层,天台全被锌铁搭建的天台屋覆盖,天台屋由公用走廊贯通,设有密码锁及指纹锁等不同门禁
- 屋宇署二〇〇六年九月确认天台业权后,向国方置业发出清拆令,其后两度发出警告信及提出检控,惟命令从未获遵照执行
- 土地注册处记录显示,一九六一年天台与九楼E室合并登记;一九七〇年国方置业出售九E室时,交易备注再无提及天台业权,致令业权去向成疑
- 国方置业一九七七年成为新鸿基产业附属公司,同年新地创办人郭得胜、前主席郭炳湘等入董事局;公司一九九二年自愿清盘至今未完成,现任清盘人为新地总会计师李清鉴
- 十一字楼住户何太多年来饱受众水天花渗漏之苦,曾两度上天台重铺沥青防水层仍无效,现时客厅及睡房多处漏水,批荡剥落,只能以胶袋及水盆接水
Why It Matters
是次个案显示,过时的土地记录与复杂的公司历史如何令政府执法行动停滞多年,小市民被迫承受楼宇瑕疵的苦果。屋宇署现正考虑行使《建筑物条例》下的法定权力,代业主进行清拆并追讨费用,其处理方式将为香港同类涉及清盘公司及业权争议的个案提供重要参考。
是次个案显示,过时的土地记录与复杂的公司历史如何令政府执法行动停滞多年,小市民被迫承受楼宇瑕疵的苦果。屋宇署现正考虑行使《建筑物条例》下的法定权力,代业主进行清拆并追讨费用,其处理方式将为香港同类涉及清盘公司及业权争议的个案提供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