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跑填海分判商认贿590万元 涉逾4.3亿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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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香港国际机场三跑道系统项目分判合同贪污案再有被告认罪。廉政公署早前在“暴雪”行动中侦破案件后,其中一名填海工程分判商东主于9月7日在区域法院承认多项行贿罪名。 控方案情称,他在2018年1月至2022年7月期间,向机管局时任总经理、时任首席高级经理,以及主要填海工程“大判”承建商多名职员提供贿款,总额590万元,借此取得三跑相关分判合同及物料订单,总值逾4.3亿元。
Key Points
- 69岁吴启安、卡乐工程有限公司东主,承认5项罪名,包括两项串谋使公职人员接受利益、两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以及一项串谋向代理人提供利益。
- 同案58岁、案发时任卡乐项目经理的廖伟伦,早前已承认一项串谋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及一项串谋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9月7日也有到庭应讯。
- 案情称,吴启安曾向一名机管局时任合约总经理提供人民币63万元、折合约72万港元,供对方购买一个内地住宅物业。
- 吴启安还承认向机管局时任首席高级经理李永辉提供贿款共约250万港元,并向主要填海工程“大判”承建商一名项目经理及一名副总经理分别提供230万及30万港元。
- 此外,吴启安又指示廖伟伦向一名施工经理提供10万港元贿款;法官叶佐文将两人判刑押后至2027年3月5日,并批准继续保释。
- 卡乐在案发时是三跑项目的主要填海工程分判商,负责供应填海物料及提供运输服务。 根据案情,机管局一名时任合约总经理负责协助管理及监督三跑项目主要填海等多份合同工程,并有权向机管局及“大判”承建商推荐分判商。 另一名机管局时任首席高级经理李永辉,则负责检查及验收分判商提供的工程物料和施工质量,以及指示“大判”承建商向分判商支付工程款项。
- 控方称,吴启安在2018年1月至2022年7月期间,就三跑项目分判合同先后向机管局人员及主要填海工程“大判”承建商职员行贿。 其中一笔款项为人民币63万元,折合约72万港元,交予一名机管局时任合约总经理,用作购买内地住宅物业。 另一方面,吴启安向李永辉提供贿款共约250万港元。
- 在主要填海工程方面,吴启安承认向“大判”承建商一名项目经理提供230万港元,向一名副总经理提供30万港元,并指示廖伟伦向一名施工经理提供10万港元。 廉署及控方案情认为,卡乐借此取得三跑项目主要填海工程多项分判合同和物料订单,以及三跑客运大楼地基工程一项分判合同,总值约4.3亿港元,并获得“大判”优待及要求承建商支付工程款项。
- 案件也牵连机管局前高层。机管局时任首席高级经理李永辉早前已承认收贿约330万港元,以及清洗犯罪得益约570万港元,最终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4年,并被颁令充公犯罪得益共约600万港元。 至于这次认罪的吴启安,廉署已向法庭申请充公其犯罪得益,稍后排期处理。
- 这宗案件涉及香港大型基建工程的分判、验收、付款及物料供应流程,法庭稍后如何量刑,以及充公犯罪得益申请如何处理,将是案件下一阶段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