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支联会前领导人煽动颠覆案判囚最长7年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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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曾经组织香港六四悼念烛光晚会的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支联会)3名前领导人,周五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港区国安法》指定法官就“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邹幸彤被判监7年3个月,李卓人被判监7年,何俊仁因认罪被判监5年2个月;已经解散的支联会则被罚款150万港元,并须在3个月内缴付。
案件涉及支联会长期以来的政治主张,以及该组织过去多年主办的六四纪念活动。支联会曾连续多年举行大型烛光悼念集会,纪念1989年北京天安门镇压中的死难者;该活动在2020年被当局以疫情限制为由禁止,2021年再次被禁,支联会其后于2021年9月表决解散。
Key Points
- 3名被告周五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刑,案件由《港区国安法》指定法官审理并作出量刑决定。
- 量刑方面,邹幸彤判监7年3个月,李卓人判监7年,何俊仁因认罪判监5年2个月。
- 已解散的支联会同日被罚款150万港元,法庭要求有关款项须于3个月内缴清。
- 判词指出,本案并不涉及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被告也没有提出具体实施方法或时间表。
- 尽管如此,法庭仍认定案件“性质严重”,因此归入《港区国安法》下较高一级的量刑区间。
- 支联会曾是香港最具代表性的六四纪念平台之一。每年举行的烛光晚会,长期被视为香港公共纪念空间的重要象征。报道提到,1989年6月4日,北京当局以武力结束持续数月、由学生主导的示威,外界估计死亡人数为数百甚至数千人。
- 这次判刑也显示法庭对案件性质的判断。判词明确表示,虽然本案没有暴力元素,也没有提出推翻中国一党专政的具体执行方案或时间表,但法庭仍认为相关行为已构成严重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 根据报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最高可判监10年。法庭此次将案件列入较高量刑档次,意味着即便案件不涉及直接暴力,仍可能被视为严重国家安全案件处理。
- 裁决公布后,外界反应分化。报道说,有人权组织及联合国对裁决表示谴责;香港政府则对裁决表示赞扬。 由于支联会已于2021年9月解散,这次判刑也被视为该组织在法律层面再受打击,并为香港近年围绕六四公开纪念活动的变化再添一个关键节点。
Why It Matters
对香港读者而言,这宗案件不仅关系到3名被告的刑期,也意味着支联会这一长期六四纪念平台的法律命运进一步尘埃落定。
在没有暴力因素的情况下仍被认定为严重罪行并处以重刑,也为今后涉及政治倡议的国安案件提供了清晰而直接的参照。
在没有暴力因素的情况下仍被认定为严重罪行并处以重刑,也为今后涉及政治倡议的国安案件提供了清晰而直接的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