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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在屯门医院盗逾2.7万现金 男护士获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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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在屯门医院盗逾2.7万现金 男护士获保释

Summary

屯门医院一宗院内现金失窃案,已于9月15日在屯门裁判法院首次提讯。25岁男护士李柏濠被控7项盗窃罪,控罪指他在2026年8月1日至9月13日期间,先后在屯门医院主座地库男更衣室储物柜,以及观察病房和C病房病床位置盗取他人现金,涉款合计超过2.7万港元。 裁判官覃有方将案件押后至11月2日再讯,并批准被告以1.5万港元保释。

Key Points

  • 被告李柏濠,25岁,报称任职护士,被控7项盗窃罪,案件编号为TMCC1925/2026。
  • 其中5项控罪涉及屯门医院主座地库男更衣室不同储物柜,案发时间由8月1日至9月4日。
  • 控方指被告涉嫌盗取650港元、700元人民币及3,000港元、9,800港元、4,500港元和2,500港元现金。
  • 另外两项控罪涉及病房区域,分别为9月10日在观察病房18号盗取1,000港元,以及9月10日至13日在C病房45号床盗取5,000港元。
  • 法庭在首次提讯后将案件押后至11月2日再讯,被告获准以1.5万港元保释候讯。

Why It Matters

案件所涉地点不仅包括职员更衣室,也包括病房床位范围,令公立医院内部保安及财物保管问题受到关注。 目前案件仍处于初步司法程序阶段,11月2日再讯时,控辩双方将进一步处理相关控罪。 从控罪内容看,案件涉及7项独立盗窃指控,地点主要集中在屯门医院主座地库男更衣室的不同储物柜。 根据《星岛》报道,第一项控罪指被告于2026年8月1日至8月2日期间,在男更衣室B246号储物柜盗取650港元现金,财物属于男事主卢洛文。 另一项控罪指被告于8月2日在同一更衣室B265号储物柜内,盗取700元人民币,折合约819.98港元,以及3,000港元现金,相关财物属于男事主何逸熙。 其后的控罪显示,被告又被指于8月11日在同一男更衣室B269号储物柜内盗取9,800港元,事主为男事主麦冠轩。 到9月3日,控方再指被告在同一更衣室B151号储物柜内盗取4,500港元,财物属于男事主李国欣。 另有一项控罪指,被告于9月3日至9月4日期间,在同一更衣室B207号储物柜内盗取2,500港元,事主为男事主石明珀。 on.cc也报道,该项指控涉及同一男更衣室另一储物柜内属于石姓男事主的2,500港元现金。 除更衣室储物柜外,控罪还涉及病房区域。控方指被告于9月10日在屯门医院观察病房18号盗取1,000港元,财物属于女事主林淑仪。 最后一项控罪则指,被告于9月10日至9月13日期间,在屯门医院C病房45号床盗取5,000港元,财物属于男事主李金民。 两家媒体均指出,全部涉案金额合计超过2.7万港元。 案件于9月15日在屯门裁判法院首次提讯。 裁判官覃有方决定将案件押后至11月2日再讯,以待后续程序处理。 在押后期间,被告获准以1.5万港元保释。 现有报道未提及法庭是否附加其他保释条件,也未说明控方在庭上是否提出其他申请,因此目前可以确认的法庭安排,主要包括再讯日期和保释金额。 从时间和地点分布来看,控方指称的事件横跨8月初至9月中,范围涵盖职员更衣室与病房床位。 由于涉案地点均位于医院内部,案件除涉及一般盗窃控罪外,也容易引发公众对院内财物保管、病房出入管理以及职员设施安全的关注。不过,案件现阶段仍属首次提讯,被告只是被控,相关指控是否成立,仍有待法庭在后续程序中审理。
从控罪内容看,案件涉及7项独立盗窃指控,地点主要集中在屯门医院主座地库男更衣室的不同储物柜。 根据《星岛》报道,第一项控罪指被告于2026年8月1日至8月2日期间,在男更衣室B246号储物柜盗取650港元现金,财物属于男事主卢洛文。 另一项控罪指被告于8月2日在同一更衣室B265号储物柜内,盗取700元人民币,折合约819.98港元,以及3,000港元现金,相关财物属于男事主何逸熙。 其后的控罪显示,被告又被指于8月11日在同一男更衣室B269号储物柜内盗取9,800港元,事主为男事主麦冠轩。 到9月3日,控方再指被告在同一更衣室B151号储物柜内盗取4,500港元,财物属于男事主李国欣。 另有一项控罪指,被告于9月3日至9月4日期间,在同一更衣室B207号储物柜内盗取2,500港元,事主为男事主石明珀。 on.cc也报道,该项指控涉及同一男更衣室另一储物柜内属于石姓男事主的2,500港元现金。 除更衣室储物柜外,控罪还涉及病房区域。控方指被告于9月10日在屯门医院观察病房18号盗取1,000港元,财物属于女事主林淑仪。 最后一项控罪则指,被告于9月10日至9月13日期间,在屯门医院C病房45号床盗取5,000港元,财物属于男事主李金民。 两家媒体均指出,全部涉案金额合计超过2.7万港元。 案件于9月15日在屯门裁判法院首次提讯。 裁判官覃有方决定将案件押后至11月2日再讯,以待后续程序处理。 在押后期间,被告获准以1.5万港元保释。 现有报道未提及法庭是否附加其他保释条件,也未说明控方在庭上是否提出其他申请,因此目前可以确认的法庭安排,主要包括再讯日期和保释金额。 从时间和地点分布来看,控方指称的事件横跨8月初至9月中,范围涵盖职员更衣室与病房床位。 由于涉案地点均位于医院内部,案件除涉及一般盗窃控罪外,也容易引发公众对院内财物保管、病房出入管理以及职员设施安全的关注。不过,案件现阶段仍属首次提讯,被告只是被控,相关指控是否成立,仍有待法庭在后续程序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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