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水杂货店女店主涉私烟罪成判监8星期
SingTao · 2 SOURCESabout 2 hours ago4 MIN

Summary
上水一名62岁杂货店女店主,因处理未完税香烟而违反《应课税品条例》,于9月2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判处监禁8星期。 香港海关表示欢迎裁决,认为监禁刑罚具有相当阻吓作用,也充分反映有关罪行的严重性。
Key Points
- 海关人员于2026年1月30日在上水新成路展开反私烟行动,其间在涉案杂货店发现有香烟以低于法定税款的价格出售。
- 海关随后采取执法行动,拘捕该名62岁女店主,案件其后在粉岭裁判法院审理,并于9月2日判监8星期。
- 行动中共检获8560支未完税香烟,估计市值约3.9万元,应课税值约2.8万元,是案件中的主要检获物。
- 海关指出,自2025年9月19日起,新修订《应课税品条例》生效,售价低于烟草税的烟支须证明已课税,否则会被推定为未完税香烟。
- 海关表示会继续密切留意市场情况,频密巡查并果断执法,同时提醒零售商不要售卖来历不明或进货价低于法定税款的香烟。
Why It Matters
这宗案件对香港零售层面有直接警示意义:若香烟售价明显低于法定税款水平,而商户又无法证明货品已经完税,便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海关也重申,处理、管有、售卖或购买未完税香烟均属违法,最高可被判罚款200万元及监禁7年。
上水一间杂货店涉及出售未完税香烟,案件现已由法庭作出判决。涉案62岁女店主因处理未完税香烟,被裁定违反《应课税品条例》,并于9月2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判监8星期。 综合两家媒体报道,案件源于今年1月30日海关在上水新成路进行的一次反私烟行动,执法人员在巡查期间发现店内有香烟以低于法定税款的价格出售,随后即时采取行动。
根据海关公布,人员在涉案店铺内共检获8560支未完税香烟,估计市值约3.9万元,应课税值约2.8万元。 海关其后拘捕该名女店主,并按《应课税品条例》提出检控。 在判刑后,海关表示欢迎法庭裁决,认为监禁刑罚具有相当阻吓作用,也充分反映罪行的严重性。 这一表态显示,当局希望借由判刑向零售市场发出更清晰讯号,即涉及私烟的零售行为并非一般行政违规,而是可能导致即时监禁的刑事案件。
案件的另一焦点,在于海关特别提到修订后的法例安排。海关指出,自2025年9月19日起,新修订《应课税品条例》已经生效;如有任何香烟被要约出售或要约供应,而其代价或价值低于该支香烟所征收税款的税率,该支香烟便须证明已经课税,否则会被推定为未完税香烟。 这意味着,在零售层面出现明显低价香烟时,商户不能仅以口头说明货源,而需要有能力证明相关货品已依法完税。
海关也借此案再次提醒业界,切勿售卖来历不明的香烟,尤其对进货价低于法定税款的货品更应提高警觉。 海关表示,部门会继续密切留意市场情况,并进行频密巡查及果断执法,以打击私烟活动。 对香港零售商而言,这宗案件说明,价格异常本身已可能成为执法部门重点关注的线索,而一旦无法提供完税证明,便可能面对检控及监禁风险。
按照海关引述的法例,任何人若处理、管有、售卖或购买未完税香烟,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200万元及监禁7年。 从这宗上水杂货店案件可见,海关正结合修例后的推定机制与前线巡查,持续加强对私烟零售链的执法力度。 对消费者和商户来说,案件也再次说明,明显低于税款水平的香烟交易,已不只是价格问题,而可能直接牵涉刑事后果。
上水一间杂货店涉及出售未完税香烟,案件现已由法庭作出判决。涉案62岁女店主因处理未完税香烟,被裁定违反《应课税品条例》,并于9月2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判监8星期。 综合两家媒体报道,案件源于今年1月30日海关在上水新成路进行的一次反私烟行动,执法人员在巡查期间发现店内有香烟以低于法定税款的价格出售,随后即时采取行动。
根据海关公布,人员在涉案店铺内共检获8560支未完税香烟,估计市值约3.9万元,应课税值约2.8万元。 海关其后拘捕该名女店主,并按《应课税品条例》提出检控。 在判刑后,海关表示欢迎法庭裁决,认为监禁刑罚具有相当阻吓作用,也充分反映罪行的严重性。 这一表态显示,当局希望借由判刑向零售市场发出更清晰讯号,即涉及私烟的零售行为并非一般行政违规,而是可能导致即时监禁的刑事案件。
案件的另一焦点,在于海关特别提到修订后的法例安排。海关指出,自2025年9月19日起,新修订《应课税品条例》已经生效;如有任何香烟被要约出售或要约供应,而其代价或价值低于该支香烟所征收税款的税率,该支香烟便须证明已经课税,否则会被推定为未完税香烟。 这意味着,在零售层面出现明显低价香烟时,商户不能仅以口头说明货源,而需要有能力证明相关货品已依法完税。
海关也借此案再次提醒业界,切勿售卖来历不明的香烟,尤其对进货价低于法定税款的货品更应提高警觉。 海关表示,部门会继续密切留意市场情况,并进行频密巡查及果断执法,以打击私烟活动。 对香港零售商而言,这宗案件说明,价格异常本身已可能成为执法部门重点关注的线索,而一旦无法提供完税证明,便可能面对检控及监禁风险。
按照海关引述的法例,任何人若处理、管有、售卖或购买未完税香烟,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200万元及监禁7年。 从这宗上水杂货店案件可见,海关正结合修例后的推定机制与前线巡查,持续加强对私烟零售链的执法力度。 对消费者和商户来说,案件也再次说明,明显低于税款水平的香烟交易,已不只是价格问题,而可能直接牵涉刑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