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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北魏家犯罪集團案一審宣判 3人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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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北魏家犯罪集團案一審宣判 3人判死

Summary

福建省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與南安市人民法院周二(10月13日)一審公開宣判緬北魏家犯罪集團系列案,魏懷仁、陳大衛、廖景芳3名被告被判處死刑;魏青濤、康敏、熊恒星3人被判無期徒刑,其餘55名被告分別被判處由24年至3年3個月不等有期徒刑,並附加罰金、沒收財產及驅逐出境等刑罰。 法院認定,涉案集團自2019年起利用魏家家族在緬甸果敢地區的影響力,並依託其掌控的武裝力量,在果敢老街設立多個犯罪園區,招攬多名「金主」入駐並提供武裝庇護。 集團其後自行或夥同園區內的「金主」實施電信網絡詐騙、開設賭場、敲詐勒索、組織賣淫、販賣毒品及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等犯罪,涉賭、涉詐資金逾122億元人民幣。 法院又指,魏家犯罪集團曾夥同園區電詐團夥殺害不服從管理的涉詐人員,造成2名中國公民死亡;陳大衛另利用其掌控的武裝力量肆意殺人,再造成2名中國公民死亡。

Key Points

  • 兩地法院同日一審宣判,3人判死、3人判無期,另55人判監及附加刑。
  • 法院指兩個主要犯罪集團自2019年起在果敢老街設多個犯罪園區運作。
  • 園區以魏家家族影響力及武裝力量作後盾,吸引多名「金主」入駐經營。
  • 涉案犯罪包括電信網絡詐騙、賭場、勒索、賣淫、販毒及偷越邊境。
  • 涉賭涉詐資金逾122億元,並涉及故意殺人罪、詐騙罪等7項罪名。

Why It Matters

對香港讀者而言,案件再次顯示緬北詐騙園區不只是詐騙問題,而是結合武裝、暴力與跨境人口流動的有組織犯罪模式。 內地法院今次不僅處理前線詐騙人員,而是連同首要分子、家族成員、親信下屬及武裝力量相關人物一併追究,反映打擊方向已延伸至整條利益鏈。 案件的判決名單與案情細節,亦勾勒出魏家犯罪網絡的層級與分工。根據法院查明,魏懷仁犯罪集團以魏懷仁等為首要分子,親信下屬陳龍江及其他武裝力量頭目為重要成員;另一個被指稱為「亨利犯罪集團」的網絡,則以魏青濤等為首要分子,家族成員蘇紅相及親信下屬鄧子達等為重要成員。 星島引述央視報道補充,魏懷仁一方另涉及魏青松,以及武裝力量頭目茶貴成、顏龍帝等人,均屬另案處理;亨利犯罪集團方面則提到魏榕、魏青海等人同樣另案處理。 這些資料顯示,今次宣判雖已涵蓋大批被告,但整個系列案仍有其他涉案人物分案處理。 法院的裁判理由集中於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 兩地法院認為,各被告組織、領導、參加犯罪集團實施犯罪,其行為分別構成故意殺人罪、詐騙罪等7項罪名,因此依法作出不同量刑。 從量刑結果可見,法院將首要分子與其他參與者作出明顯區分:3名被告被判死刑,3名被告被判無期徒刑,其餘55人則按參與程度與角色,分別判處由24年至3年3個月不等刑期。 除監禁外,部分被告還被判處罰金、沒收財產及驅逐出境,反映案件不僅涉及暴力與詐騙,也牽涉跨境身分與資產處置問題。 星島引述央視報道的一段供述,則進一步揭示涉案暴力文化的殘酷程度。報道稱,魏懷仁外甥陳大衛向中國公安交代,為了向園區「金主」展示合作誠意,當有人提出與他結拜兄弟時,他認為必須有「儀式感」,即所謂「殺人祭天」,而「祭天」對象是「隨便哪裏找的陌生人」。 這段內容雖屬個別供述,但與法院認定案件涉及故意殺人、並造成4名中國公民死亡的事實互相呼應,突顯涉案集團並非單純經濟犯罪,而是帶有高度暴力與恐嚇色彩的跨境犯罪組織。 綜合三家報道,今次宣判的核心訊息相當一致:涉案集團依靠家族勢力、武裝保護與園區化運作,在緬甸果敢老街長期從事多類型犯罪,涉案金額龐大,並造成中國公民死亡。 對香港社會而言,這類案件之所以備受關注,不僅因為電騙園區近年成為區內共同治安議題,也因其背後往往牽涉跨境招募、非法禁錮、暴力管理及資金流轉等複合風險。雖然今次報道未有提及上訴安排或後續審理時間,但一審判決已清楚反映內地司法機關對緬北大型犯罪網絡的定性與量刑取向。
案件的判決名單與案情細節,亦勾勒出魏家犯罪網絡的層級與分工。根據法院查明,魏懷仁犯罪集團以魏懷仁等為首要分子,親信下屬陳龍江及其他武裝力量頭目為重要成員;另一個被指稱為「亨利犯罪集團」的網絡,則以魏青濤等為首要分子,家族成員蘇紅相及親信下屬鄧子達等為重要成員。 星島引述央視報道補充,魏懷仁一方另涉及魏青松,以及武裝力量頭目茶貴成、顏龍帝等人,均屬另案處理;亨利犯罪集團方面則提到魏榕、魏青海等人同樣另案處理。 這些資料顯示,今次宣判雖已涵蓋大批被告,但整個系列案仍有其他涉案人物分案處理。 法院的裁判理由集中於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 兩地法院認為,各被告組織、領導、參加犯罪集團實施犯罪,其行為分別構成故意殺人罪、詐騙罪等7項罪名,因此依法作出不同量刑。 從量刑結果可見,法院將首要分子與其他參與者作出明顯區分:3名被告被判死刑,3名被告被判無期徒刑,其餘55人則按參與程度與角色,分別判處由24年至3年3個月不等刑期。 除監禁外,部分被告還被判處罰金、沒收財產及驅逐出境,反映案件不僅涉及暴力與詐騙,也牽涉跨境身分與資產處置問題。 星島引述央視報道的一段供述,則進一步揭示涉案暴力文化的殘酷程度。報道稱,魏懷仁外甥陳大衛向中國公安交代,為了向園區「金主」展示合作誠意,當有人提出與他結拜兄弟時,他認為必須有「儀式感」,即所謂「殺人祭天」,而「祭天」對象是「隨便哪裏找的陌生人」。 這段內容雖屬個別供述,但與法院認定案件涉及故意殺人、並造成4名中國公民死亡的事實互相呼應,突顯涉案集團並非單純經濟犯罪,而是帶有高度暴力與恐嚇色彩的跨境犯罪組織。 綜合三家報道,今次宣判的核心訊息相當一致:涉案集團依靠家族勢力、武裝保護與園區化運作,在緬甸果敢老街長期從事多類型犯罪,涉案金額龐大,並造成中國公民死亡。 對香港社會而言,這類案件之所以備受關注,不僅因為電騙園區近年成為區內共同治安議題,也因其背後往往牽涉跨境招募、非法禁錮、暴力管理及資金流轉等複合風險。雖然今次報道未有提及上訴安排或後續審理時間,但一審判決已清楚反映內地司法機關對緬北大型犯罪網絡的定性與量刑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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