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2岁童接受安乐死 成当地首宗12岁以下案例
SingTao · 2 SOURCESabout 2 hours ago2 MIN

Summary
荷兰卫生当局公开了当地首宗涉及1至12岁儿童的生命终结个案详情。一名不足两岁的幼童因患有严重脑损伤、脑瘫及药物难以控制的癫痫等疾病,在父母同意、医疗团队全面评估,并咨询多名独立医生意见后,由医生执行生命终结程序。荷兰"晚期妊娠终止及新生儿与儿童生命终结审查委员会"经审视病历及医生陈述后,裁定涉事医生已尽审慎责任 。该委员会本月公布的匿名个案报告揭示了这宗备受关注的个案,同时也披露独立医生在评估幼童痛苦程度方面曾出现分歧 。
Key Points
- 幼童出生时胎龄仅26周零3日,在父母外出旅游期间于海外早产,随即入住当地深切治疗部,其后出现反复感染及败血症等多种严重并发症 。
- 幼童约4个半月大时被转送荷兰治疗,磁力共振检查显示脑部遭受广泛损害,包括脑室周围白质软化,导致痉挛型脑瘫,负责视觉处理的枕叶皮层亦受损,患有脑性视觉障碍 。
- 至8个月大时,幼童再被诊断患有婴儿癫痫痉挛综合征(韦斯特综合征),每天多次发作,医疗团队曾处方多种抗癫痫药物,但未能持久控制病情,反带来焦躁、无法安抚地哭泣及严重失眠等副作用 。
- 接近两岁时,幼童的发展程度估计仍相当于约6周大的婴儿,没有语言发展,视力障碍令他难以与外界接触,只能作极为有限的沟通,日常生活完全依赖他人照顾 。
- 首批独立医生认为仍可尝试其他药物及缓和治疗,主诊医生按建议试用,惟幼童因副作用出现更多不适,最终停药;另一名外区医生其后评估认为,除偶有较平静的时刻外,幼童大部分时间持续不适,痛苦已属无法忍受 。
Why It Matters
这宗个案揭示了当孩子无法表达意愿时,医生与父母面对的伦理两难:如何判断痛苦已越过不能承受的界线,以及当尚有治疗可以尝试时,"可以继续"是否便等于"应该继续"。荷兰自2024年2月1日起将原本适用于晚期堕胎及新生儿的审查规例扩展至1至12岁儿童,原则上有关行为仍属刑事罪行,医生须证明面对紧急必要情况并符合严格审慎标准,方可主张免除刑责 。随着荷兰、爱尔兰、加拿大等国家相继探讨或落实更为宽松的安乐死法规,这宗个案将成为国际社会持续讨论儿童安乐死边界与保障机制的重要参考 。
这宗个案揭示了当孩子无法表达意愿时,医生与父母面对的伦理两难:如何判断痛苦已越过不能承受的界线,以及当尚有治疗可以尝试时,"可以继续"是否便等于"应该继续"。荷兰自2024年2月1日起将原本适用于晚期堕胎及新生儿的审查规例扩展至1至12岁儿童,原则上有关行为仍属刑事罪行,医生须证明面对紧急必要情况并符合严格审慎标准,方可主张免除刑责 。随着荷兰、爱尔兰、加拿大等国家相继探讨或落实更为宽松的安乐死法规,这宗个案将成为国际社会持续讨论儿童安乐死边界与保障机制的重要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