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社山村家貓疑遭鄰居八犬咬死 警方列「狗隻咬噬」跟進追查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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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大埔區一隻家貓懷疑遭鄰居所養的狗隻咬死的事件,警方正跟進處理。周一下午,社山村一名村屋男住戶報案,指其飼養的貓懷疑被鄰居的狗攻擊。警員到場後發現貓隻已明顯死亡,身上有咬痕。涉案鄰居據報飼養八隻唐狗,惟暫時未能確定是哪一隻狗隻涉案。案件已列作「狗隻咬噬」跟進,執法部門正研究是否有需要提出檢控。
Key Points
- 十月十九日下午三時三十九分,大埔社山村一間村屋的男住客報案,指其飼養的貓隻懷疑被鄰居的狗隻咬傷
- 警員到場調查後,在現場尋獲一具貓咪屍體,身上懷疑有咬痕,案件列作「狗咬」跟進
- 涉案鄰居被指飼養八隻唐狗,但現時未能確認是哪一隻狗隻襲擊涉事貓隻
- 貓主表明會自行向鄰居追究責任,毋須警方提供進一步協助
- 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169章),狗主若故意放任犬隻攻擊或咬傷其他動物,導致該動物受到不必要的痛苦,可被控以「殘酷對待動物」罪名,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港幣二十萬元及監禁三年
- 根據《危險狗隻規例》(第167D章),狗隻若在無受蓄意挑釁的情況下曾咬傷、咬死或嚴重咬傷人類或其他受飼養的動物,漁農自然護理署或裁判官有權將該狗隻列為「已知危險狗隻」
Why It Matters
是次事件揭示了本港鄉郊地區多犬家庭所面對的法律責任問題,亦考驗當局如何執行《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若最終有人被檢控並定罪,可能會影響未來同類案件的處理方式,並引發社會對多犬住戶監管力度的討論。個案顯示,即使涉事狗隻數量較多,主人仍需確保其動物不會對他人或動物造成傷害,否則可能面臨嚴重的刑事後果 。
是次事件揭示了本港鄉郊地區多犬家庭所面對的法律責任問題,亦考驗當局如何執行《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若最終有人被檢控並定罪,可能會影響未來同類案件的處理方式,並引發社會對多犬住戶監管力度的討論。個案顯示,即使涉事狗隻數量較多,主人仍需確保其動物不會對他人或動物造成傷害,否則可能面臨嚴重的刑事後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