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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塘工廈電話詐騙中心運作前被搗破 7人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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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塘工廈電話詐騙中心運作前被搗破 7人落網

Summary

觀塘警區刑事部經深入調查及情報分析後,鎖定區內一個工業大廈單位,並於10月21日上午採取突擊搜查,搗破一個懷疑本地電話詐騙中心,拘捕7名男女,包括一名46歲女主腦。 警方表示,該集團於10月初開始招攬成員,再以短期租約形式租用涉案單位,整個詐騙中心當時仍處於籌備階段,警方在其正式運作前採取行動,成功瓦解集團,防止更多市民受騙。

Key Points

  • 觀塘警區刑事部經調查及情報分析後,鎖定區內一個工廈單位,並於10月21日上午展開突擊搜查行動。
  • 探員在單位內先發現4男2女本地人士,年齡由40至67歲不等,並以涉嫌串謀詐騙將6人拘捕。
  • 警方其後再拘捕一名46歲本地女子,指她為集團主腦;大部分被捕人報稱無業,亦有人報稱從事運輸業。
  • 單位內檢獲多部手提電話、電話卡、多張屬於他人的銀行卡,以及假冒官員的講稿,成為案件重要證物。
  • 調查顯示,集團原擬利用購買得來的電話卡致電受害人,自稱執法人員,訛稱對方涉及嚴重刑事罪行,要求把金錢轉入指定戶口以「證明清白」。

Why It Matters

案件顯示,警方今次並非待騙案造成實際損失後才追查,而是在詐騙中心仍屬部署階段時先行堵截,重點打擊詐騙集團的基礎設施與招募網絡。 警方亦再次提醒,真正執法人員絕不會要求市民匯款、轉帳、交收現金、交出銀行密碼,亦不會要求簽署任何形式的保密協議;如有懷疑,可與家人朋友商量,或致電「防騙易」熱線18222、使用「防騙視伏App/視伏器」,或直接到警署查詢。 警方披露,涉案集團在本月初開始招攬成員,顯示整個詐騙中心並非臨時拼湊,而是有步驟地建立人手及運作模式。 由於單位以短期租約形式租用,反映集團疑刻意減低長期租用留下的痕跡,亦方便在短時間內轉移據點。 從檢獲證物可見,集團已準備多部手提電話及電話卡,配合多張不屬於在場人士的銀行卡,顯示其詐騙流程可能包括大量撥號、分工聯絡,以及安排收款或轉帳渠道。 至於犯案手法,各來源均指出,集團成員會假扮執法人員,向受害人聲稱其涉及嚴重刑事案件,再要求把金錢轉往指定戶口,以作所謂「證明清白」之用。 on.cc進一步引述檢獲講稿內容,指部分話術會假扮入境處人員,並以觸犯《港區國安法》作為藉口,要求受害人配合調查,藉此增加恐嚇性與可信度。 這類講稿被警方檢獲,亦反映集團在正式開工前,已就說辭、角色扮演及施壓方式作出預備。 被捕7人之中,最先在單位內被捕的6人包括4男2女,年齡由40至67歲不等;警方其後再拘捕一名46歲本地女子,指她是女主腦。 各人現正被扣留調查,涉嫌干犯「串謀詐騙」。 警方指出,串謀詐騙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14年。 另外,有報道引述消息稱,部分被捕人士有黑社會背景,亦有報道提及部分人涉及和勝和背景,但相關說法主要來自消息層面,警方公開交代則集中於案件調查及檢獲證物。 警方在案後特別向市民作出防騙呼籲,指出若接獲陌生來電,尤其是來自海外、又自稱執法人員者,必須提高警覺。 警方重申,香港執法人員絕不會要求任何人透過匯款、轉帳、交收現金,甚至交出銀行密碼等方式去證明清白。 同時,執法人員亦不會要求市民簽署保密協議。 在本港電話騙案手法不斷翻新的情況下,警方今次在中心運作前先行搗破,對減少潛在受害人及阻截新一輪假冒官員騙案,具有直接警示作用。
警方披露,涉案集團在本月初開始招攬成員,顯示整個詐騙中心並非臨時拼湊,而是有步驟地建立人手及運作模式。 由於單位以短期租約形式租用,反映集團疑刻意減低長期租用留下的痕跡,亦方便在短時間內轉移據點。 從檢獲證物可見,集團已準備多部手提電話及電話卡,配合多張不屬於在場人士的銀行卡,顯示其詐騙流程可能包括大量撥號、分工聯絡,以及安排收款或轉帳渠道。 至於犯案手法,各來源均指出,集團成員會假扮執法人員,向受害人聲稱其涉及嚴重刑事案件,再要求把金錢轉往指定戶口,以作所謂「證明清白」之用。 on.cc進一步引述檢獲講稿內容,指部分話術會假扮入境處人員,並以觸犯《港區國安法》作為藉口,要求受害人配合調查,藉此增加恐嚇性與可信度。 這類講稿被警方檢獲,亦反映集團在正式開工前,已就說辭、角色扮演及施壓方式作出預備。 被捕7人之中,最先在單位內被捕的6人包括4男2女,年齡由40至67歲不等;警方其後再拘捕一名46歲本地女子,指她是女主腦。 各人現正被扣留調查,涉嫌干犯「串謀詐騙」。 警方指出,串謀詐騙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14年。 另外,有報道引述消息稱,部分被捕人士有黑社會背景,亦有報道提及部分人涉及和勝和背景,但相關說法主要來自消息層面,警方公開交代則集中於案件調查及檢獲證物。 警方在案後特別向市民作出防騙呼籲,指出若接獲陌生來電,尤其是來自海外、又自稱執法人員者,必須提高警覺。 警方重申,香港執法人員絕不會要求任何人透過匯款、轉帳、交收現金,甚至交出銀行密碼等方式去證明清白。 同時,執法人員亦不會要求市民簽署保密協議。 在本港電話騙案手法不斷翻新的情況下,警方今次在中心運作前先行搗破,對減少潛在受害人及阻截新一輪假冒官員騙案,具有直接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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