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联会案宣判后 港府与中央驻港机构表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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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周五就已解散的香港支联会及相关人士案件作出判刑,案件涉及《香港国安法》下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其后会见传媒时表示,特区政府认为裁决体现公义,也维护香港的核心价值;多个中央驻港机构同日发表声明,明确支持有关判刑,并批评外部势力企图干预中国内政及香港司法事务。
Key Points
- 《英文虎报》报道指出,高等法院周五判处李卓人、何俊仁及邹幸彤监禁,刑期由5年2个月至7年3个月不等,这是支联会案的最新司法进展。
- 邓炳强表示,支联会的目标是推翻中国共产党领导,以及《宪法》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当局认为有关行为必须依法遏止。
- 他指出,支联会在相当长时间内举行公开活动,意图在香港社会煽动对中国共产党及中央政府的仇恨,并煽惑他人颠覆国家政权。
- 邓炳强引述法庭强调,被告并非因为其政治理念,也不是因为《香港国安法》生效前的言论或行为而受审,而是仅因控罪期内的非法行为被定罪。
- 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以及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均在判刑后发表声明支持裁决。
Why It Matters
案件宣判后,特区政府与中央驻港机构迅速作出一致表态,显示官方将此案明确放在国家安全、宪制秩序与依法惩治的框架下理解。对香港社会而言,围绕同类案件的后续讨论,预计仍将集中在《香港国安法》的法律边界、法庭对控罪期与证据的处理,以及如何回应海外批评等方面。